但申请人在修改专利申请时也受到内容和时间上的限制:(1)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内容的限制为修改不能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範围。趄出此範围,即违反了先申请原则。(2)发明专利申请修改依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限于在下列三个时间提出:①自申请之日起15个月内。②在提出实质审査请求时。③在对第三人的异议提出答覆时。专利局在进行实质审査时,如发现需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方可授予专利权,可建议申请人修改。专利局不能直接修改。(3)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限制。在内容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档案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的记载範围。.对外观设计申请档案的修改不能变更外>观设计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时间上,由于这两种专利均不进行实质审査,所以申请人主动提出修改的时间限于自申请日起至申请公告前,或在对异议提出答覆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