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
    • 基金类型:指数型
    • 基金状态:正常
    • 基金公司:东方基金
    • 基金管理费:1.00%
    • 首募规模:5.46亿
    • 託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码:400018
    • 成立日期:20121219
    • 基金託管费:0.25%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量化选股策略,结合类别资产的配置,力争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範围

本基金的投资範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範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30%-95%可投资于股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契约约定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量化选股策略筛选股票,结合类别资产的配置力争实现分散组合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的目标。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结合各类经济数据对我国巨观经济运行、资本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结合国家政策走向、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对各类资产的当期、中短期和中长期风险收益水平形成判断,在符合相关投资比例限制的前提下,进行类别资产的配置和动态调整。2、股票投资策略股票投资分为量化选股和量化择时。量化选股是通过数量化的方法,分析股票交易数据、财务数据、分析师预测评级及巨观数据等, 来建立各种股票预测模型, 以战胜市场和获得稳定的绝对收益为根本目标。量化选股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多因子策略、事件驱动策略、套利策略等。为了获得稳定、低风险的收益,本产品採用多个策略,从而在风格转换的行情下,规避单一策略的回撤风险。量化择时是根据技术指标、巨观经济指标等,来判断未来股市整体走势,并根据判断结果,对股票仓位进行增减。在股票市场上涨期间高配股票,低配债券和货币,获得股票市场贝塔收益;在股票市场下跌期间低配股票,高配债券,规避市场风险。3、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动态调整债券的投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结合市场利率趋势及信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综合判断各类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构造债券的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券种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主要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以买入持有到期为主要策略,审慎投资。针对内嵌转股选择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 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5、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徵,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 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基础上,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契约,通过对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短期和中长期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採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準;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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