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是中国公安部有关部门发给有香港或澳门亲属的中国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证件。

    •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
    • 外文名: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ermit for Proceeding to Hong Kong and Macao
    • 俗称:单程证
    • 发行人:中国公安部有关部门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2. 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3. 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4. 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5. 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6. 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历年数据

年份单程通行证持有人数目15岁以上单程通行证持有人数目每年单程证余额年龄中位数平均每日人数
2002

45234

30945

9516

29

124

2003

53507

38640

1243

30

146

2004

38072

26752

16678

29

104

2005

55106

40568

-356

29

151

2006

54170

37779

580

27

148

2007

33865

24798

20885

28

92

2008

41610

31435

13140

28

114

2009

48587

38854

6163

29

133

2010

42624

34071

1216

29

117

2011

43379

35916

11371

31

119

2012

54646

47721

254

36

150

2013

45031

37797

9719

33

123

2014

40496

32627

14254

32

111

2015

38338

31423

16412

32

105

2016

57387

47358

-2492

32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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