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自从2014年04月08日起,于正的《宫》系列电视剧《宫3》在湖南卫视热播,引起网友热议。开播数日天,就有不少网友截图留言称《宫3》的剧情和琼瑶经典老剧《梅花烙》很像。于正接受媒体採访称:“没文化才说我抄袭。”
2014年4月15日下午2点许,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亲笔写信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蔡赴朝局长和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李京盛司长,指正于正《宫3》大量抄袭《梅花烙》剧情并列举出多出证据,琼瑶在微博称:“这是我最深痛的心声!要说的话,都在这封信裏,希望各位媒体,体谅我心力交瘁,不要採访我。也希望有正义的朋友,拒看于正电视剧。明知他会利用我来抄新闻,却被欺凌到无法保持沉默。今年四月(指2014年4月)很黑暗,爱我的亲们,请不要祝我生日快乐!我的心会与你们同在。"--琼瑶
随后一个小时左右,于正在微博发文,依旧否认抄袭。于正称《宫3》借用的是演员张庭欲重拍的《绝色双骄》中“偷龙转凤”的桥段。他与张庭林瑞阳的微信来往可以给剧本作证。并态度友好的表示:“请相信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的,您一直是中国言情剧的鼻祖。”
琼瑶公开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蔡赴朝局长:
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李京盛司长:
两位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琼瑶,先隔海送上我最真挚的问候与祝福!自从1989年开始,我是台湾省第一个带队去内地拍摄电视剧《六个梦》的製作人,到如今,已经25年过去了!当年我到内地拍戏,内地电视剧还很贫乏,如今,每年戏剧产量蓬勃,两岸交流欣欣向荣,作为第一个交流的我。与有荣焉!
如今,有件非常令我扼腕,而且深受打击的不幸发生了,我走投无路,不知应该向什麽单位求助。只能写信给两位领导!在内地有位编剧兼製作人于正,多年来也製作许多戏剧,被网友检举,层次抄袭我的作品。从《六个梦》到《梅花三弄》到《还珠格格》,无一幸免。我自己工作萦忙,无暇处理。对内地的着作权法,也不太了解。我既无力保护自己的着作权,只得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22年前,我曾经拍摄我的着作《梅花烙》,当时轰动一时。22年后的今天,我正忙着将此剧加入新的元素,重新编撰。今年春天,我的《梅花烙传奇》海报已经推出,辛苦的剧本工作,佔据我所有的时间。就在此时,惊闻湖南卫视要播出于正的《宫锁连城》将《梅花烙》的故事全部抄袭!我们核对该剧本,这才惊知,所有《梅花烙》的剧情和桥段,全部被此剧盗用!(请看附录一)我的儿媳何琇琼立刻联系湖南卫视,出示证据,请求不要播出该剧。以免啓品先行推出,打击正版。但是,很遗憾,此剧目前正在播出中。
该剧女主角戴娇倩也曾公开承认该剧脱胎于《梅花烙》,于正採取怒骂姿态驳斥。该剧播映至今,观众反应,除非没看过《梅花烙》的,都指证历历。(请看附录二,今日微博第二条)。此事让我受到深深打击,我已写了25集的正版剧本也因而停摆。
中国已经走向尊重着作权的方向,摆脱“山寨版”的印象。但是,像于正如此明目张胆,藐视着作权法,罔顾着作权精神,剽窃盗用别人心血,还用各种方法自圆其说,打击已经被他伤害的被害人,实在令人发指,匪夷所思!(据说此人也盗用其它製作人的戏剧,受害人并不止我一个!)
每次创作,我总是投入最大的热情和心血,创作艰难,抄袭容易!看到网友在各网站贴出的指责,说《梅花烙》不但被于正抄袭窃盗还被糟蹋,我实在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手边的工作,也完全停止。在伤心、沉痛、无助下,只有写下这封公开信,向两位领导呼救!
我想,关于此剧抄袭种种,公道自在人心,我提供的资料已经很完整,不知道两位领导,可否让这部抄袭侵权的作品,即时停止播出!我没有力量打跨海的着作权官司,恐怕官司还没成立,这部戏也播完了!我除了呼救,没有第二条路!万一两位领导另有考虑,无法为我伸张公平正义,我只能默默承受被侵权的痛苦。但是,恳请两位领导,对于正的製作公司和其个人作品,严格把关。否则,还有很多创作人会受害!对中国的电视界,也是一种负面的形象和影响!也呼吁播映于正戏剧的平台,仔细审核内容,以免被于正利用而背负侵权之名!(现在[3],网路有句流传语:“防火,防盗,防于正!”可见此人之风评。)本来,这封信应该私下送达贵局,但是,这部侵权抄袭电视剧已经播放,我生怕公文往返,耽误时间,让两位错过了我的呼救,只有冒昧的写公开信,不周之处,恳请原谅!不情之请,多少心酸!希望早日得到两位的回复!
专此敬祝
健康平安
琼瑶
2014.4.15
附录一
1.宫3剧本中主线一恆泰,连城,醒黛公主三人的主线发展惰节,与《梅花烙》中皓祯、吟霜、兰馨公主等三位主人公之出身背景及三人之间发展出的主从关系,可说是完全一致。
2.支线一将军府中的将军,福晋,侧福晋,庶出儿子等人物改变外,人物关系亦与《梅花烙》一致。
3.主情节一连城与恆泰,醒黛公主3人的情感线,完全抄袭自3位主人公的主情节。
4.例一恆泰,醒黛洞房之夜并未圆房,而跑到连城处私会。污蔑连城为狐狸精。对她各种虐待,找来巫师前来做法等多处细节完全抄袭自《梅花烙》原着。
5.虽然宫3增加了许多其它人物及情节来分散观众注意力。但对主线人物的抄袭痕迹太过明显。我方无法逐字对比,但凡看过《梅花烙》原着小说及电视剧者,极易察觉宫3《宫锁连城之凤还巢》的剽窃行为。
于正回应
亲爱的琼瑶阿姨:
您好.
今天您发的长微博我已经看到,作为后辈的我感到很吃惊和困惑。关于这件事情我很想当面和您做一个详细的解释,隔着海峡和网路,在这裏我先简单把我的想法和您说一下。首先,作为您的冬粉,我们从小就看着您的戏长大,心中对您只有仰望和敬意,并没有丝毫冒犯的意思。您看从我做戏开始,就经常和您在大陆的公司创翊合作,从《宫2》的海陆,到《神雕侠侣》的孙耀琦,再到《班淑传奇》的李晟和李佳航,我们一直把您的审美和捧起来的演员当作学习的楷模对待。
这次《宫锁连城》作为“宫”的第三部,我们筹备之初就决定要用“偷龙转凤”这个桥段,而这个故事的源头来自于我与演员张庭的一次聊天,她想重拍《绝色双娇》,故事裏也有偷龙转凤的桥段,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适合翻拍,决定结合“宫”的品牌写一个全新的故事,此事林瑞阳大哥和张庭姐都知道,也有我和他俩的微信来往和他们发给我的剧本作为凭证。同时,《宫锁连城》的剧本也第一时间交给了您的公司创翊文化,在得到贵方对剧本和合作的肯定之后,我们与您公司艺人麦迪娜也第一时间签订了演出契约,相信当时您和您的公司都没有认为这个剧本有任何问题。
不知道出于什麽原因,有部分网友和媒体炒作了一些耸人听闻的话题,没想到也让您受到困扰,请相信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的[3],您一直是中国言情剧的鼻祖,您对中国编剧技巧和故事架构的创新和发展无人能及,甚至早期的韩剧也有很多对您的模仿,如《我的女孩》的架构类似《梦的衣裳》, 《人鱼小姐》跟《情深深雨蒙蒙》又有异曲同工之妙。作为小辈,我们一直在学习,也希望能够继续仰望您。为了避免大家的心裏有所疙瘩,我们也可以即刻把整套碟送到台湾省给您鑒定,也期待您的新版《梅花烙》能够继续收视长虹,大获成功。非常抱歉带给您的困扰,希望您能够消消气,不要伤了身体。
希望您身体健康,祝好。
后辈于正
2014年4月15日
正式起诉
2014年4月28日,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微博告知:“琼瑶正式提告于正侵权”,同时对于正在或计画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委托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啓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式。对此,湖南卫视或也被追究责任。微博写道:“终于,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着作权权益。自今日起,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王立岩律师代表我发言,既然迫不得已走上法律途径,就本案我不便再接受媒体访问,谢谢大家的声援与关爱,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交代。”——琼瑶
以下是上微博正文:
本人是小说《梅花烙》的创作者和着作权人琼瑶,依据着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享有小说的完整着作权权利,未经本人书面许可与授权,任何个人及团队对该小说的改编,或者将该小说的原创内容用于其他文学艺术创作的行为,均构成对本人着作权的侵害。
目前正在中国大陆播出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署名编剧于正,《梅花烙》的主要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全部被套用于《宫锁连城》的剧情之中,抄袭侵权情形之恶劣前所未见,让我忍无可忍。4月15日,我紧急发函向广电总局领导求助,感谢社会各界的声援与媒体关注,公道自在人心,这也让我深受打击的心情稍感安慰。
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路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画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智慧产权)的公理正义何在?经慎重考虑,本人通过此媒体函做出如下公开声明:
一、经过十天的等待与煎熬之后,我只能选择依靠法律,正式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团队代理本人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着作权维权事宜,正式啓动法律程式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二、在侵权案件有了司法结论之前,本人不再就此事对外发布公开言论或接受媒体访问,并特别授权王军律师、王立岩律师作为本人对外发布信息的公开出口;
三、敬告正在或计画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尊重智慧财产权,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否则,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啓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式;刚刚过去的4月26日是“世界智慧产权日”,近来年,我欣喜的看到内地正在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将保护智慧产权放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定位上,和积极推动国家文化的进步!期望我的案件对于中国影视产业生态的良性发展起到点滴作用。
谢谢大家的声援!
琼瑶
2014年4月28日
事件后续
琼瑶停笔
法製晚报讯上周,久未露面的琼瑶再次成为焦点人物,在控诉《宫锁连城》编剧于正抄袭后,又传琼瑶停笔的讯息。
据台湾省媒体今晨报道,琼瑶丈夫平鑫涛确认,琼瑶已停止撰写《梅花烙传奇》,并表示受“抄袭事件”的影响,4月20日刚刚度过76岁生日的琼瑶十分郁闷,甚至萌生了封笔退休的念头。
同时,今晨出炉的最新收视率资料显示,《宫锁连城》收视率不降反升,持续霸佔着收视冠军的宝座。
已停笔 《梅花烙传奇》2014年难开机
在发表声明谴责于正时,琼瑶就透露自己已经暂停了《梅花烙传奇》剧本的撰写工作。据台湾省媒体今晨报道,琼瑶丈夫平鑫涛确认琼瑶停笔的讯息,并表示刚刚度过76岁生日的琼瑶十分郁闷,甚至萌生了封笔退休的念头。
据平鑫涛透露,目前琼瑶已经撰写了25集的剧本,但接下来是否会继续写,现在还不好说:“这事对她打击太大了,本来剧本已经写了,真的写得非常好。发生这个事后,现在没写了,我们希望她先休息一阵子,不要被烂人打倒。”
对于《梅花烙传奇》电视剧是否会继续,琼瑶方面以及其所在的创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均表示尚需要时间做决定,现在不方便透露。
有知情者表示,《梅花烙传奇》的前期準备工作因此大受影响,2014年开机的难度比较大。
宫三不停播
“抄袭事件”在给琼瑶带来极大困扰的同时,却并未影响于正和《宫锁连城》,反而在很大程度上给《宫锁连城》带来了更高的关注度。
今晨出炉的最新收视率资料显示,《宫锁连城》以1.767%的收视率(CSM48城)和2.63%(全国网)的成绩独佔鳌头,继续稳居各大卫视电视剧收视冠军宝座。
而与刚开播时期的成绩相比,《宫锁连城》的收视率也有大幅上涨。业内人士认为,这与琼瑶怒斥于正一事不无关系。
从现在网路热度以及微博话题热度来看,《宫锁连城》均位居同期开播的电视剧之首,也超过了即将上档的新剧《金玉良缘》和《步步惊情》。
湖南卫视方面也透露,目前没有受到任何针对《宫锁连城》的通知,也不会停播《宫锁连城》。接下来《宫锁连城》的剧情也将进入高潮,收视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业内讨伐
前日,琼瑶写公开信向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实,江湖上一早就赐予于正“于抄抄”的花名,只是这是第一次被比于正名气更大的琼瑶投诉,才引发了巨大的关注。琼瑶阿姨亲自出手后,过半网友加入反于正行列,但更具杀伤力的指责还来自于业内编剧的集体发声讨伐。有网友形容为“于正有难,八方点赞!”于正到底是太红被羡慕嫉妒恨还是真的很不招人待见?
李亚玲曝光于正抄袭手法
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的编剧李亚玲,之前曾和于正合作过《大丫鬟》,也因此被传出因抄袭问题和于正反目。
前日,琼瑶阿姨发声后,李亚玲就在微博爆料2009年于正就动过效仿《梅花烙》的心思:“早在2009年合作《大丫鬟》时,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线和《梅花烙》主线结合起来写成一部戏给他製作,被我拒绝。后来我另创作了《大丫鬟》给他。”
李亚玲还在微博中揭露于正的“抄袭手法”,“他说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这一说法得到了另一位曾与于正合作过的编剧邹越的佐证:“20%理论也跟你说过?他也跟我说过……”邹越是《美人心计》原着作者。对于同行的认可,李亚玲回应:“我们都不和他合作之后,他也用同样的方式抹黑我们,在圈裏四处散布你我都是作风不正的女人。”为于正增加一条“散播谣言抹黑”意见不合者的罪名。
除了抄袭、抹黑外,李亚玲还指于正抢人剧本不署名,她在微博中称自己将电视剧《大丫鬟》剧本写好拿给于正后,于正付完稿酬之外,并没有给予其署名,而是对外宣称剧本是由于正本人所写。
寐语者再添于正抄袭罪证
小说《帝王业》的作者寐语者昨日也加入讨伐于正行列,寐语者在其微博账户“阿寐Amei”中向同行喊话:“全体被他抄过的作者联名抵製吧。”
寐语者更发长微博声明,声明中指出“《宫锁连城》一剧,不但涉嫌抄袭琼瑶女士作品《梅花烙》,也盗用了《帝王业》书中重要桥段”,“于正製作的《像火花像蝴蝶》一剧,涉嫌抄袭我另一部作品《衣香鬓影》的人物设定”……
寐语者还与琼瑶质疑者进行“理论”,“我不反对你谴责琼瑶,但我反对你洗白于正。”
贺子壮称于正曾独霸署名
因《生死抉择》而获得金鸡奖最佳编剧的贺子壮昨日下午也在微博表态,认同琼瑶阿姨举报于正。理由是于正“有这方面案底”。
贺子壮在微博中称:“当年我约于正与另一位作者傅星编写电视剧本《带我飞,带我走》,剧本完成后,于正瞒着我们将剧本出书,署名只署他一人。事发后于正告饶,写来‘检讨书’,合作编剧未做追究。现在想来,当时是过于宽宏大量了,也助长了恶人的气焰!”
网上搜寻《带我飞,带我走》关键字,可见电视剧《带我飞,带我走》是2003年作品,署名傅星、于正,而小说则署名于正一人。
汪海林暗示于正回应是“狡辩”
李亚玲和寐语者都曾跟于正发生过纠纷,自然站在琼瑶这一边,但是与于正交集不多的编剧汪海林也发声,暗示于正对于“抄袭门”的回应属于“狡辩”。
汪海林在微博中写道:“写剧本,别人的立意、结构、人物关系都是可以借镜的,但要有自己的组接、再建。桥段不宜照抄,抄桥段第一破坏行规,第二显示自己无能。剧本是不是抄别人的,有法律判断,也有常识判断,一百个人有九十个说你是抄某人的,那就是抄了,狡辩也没用。但导演的工作就不怕抄,蒙太奇可以照抄,不侵权。”
刘毅向琼瑶支招“惩罚”于正
不同于其他同行直接评论琼瑶声讨于正抄袭这件事,编剧刘毅则向琼瑶阿姨支招应该怎样“惩罚”于正才能“快、準、狠”。
刘毅指出琼瑶通过公开信维权是不懂法,“正规途径是:第一,向法院起诉,举证抄袭。第二,向播出方发出律师函,正告该片涉及着作权纠纷,必须立即停播,否则连带诉讼。第三,向主管机关请求行政干预。三招同使,不耽误时间。”不过有律师分析指从法律上来说,于正不构成侵权。
媒体调查
凤凰调查
2014年4月15日,琼瑶通过微博发布《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指正于正《宫3》大量抄袭《梅花烙》剧情并列举出多出证据,坚持要讨回公道,希望停播《宫3》。随后一个小时左右,于正火速在微博上发文,否认抄袭。事件在短时间内引起大规模关注,对此,凤凰娱乐第一时间做出调查,看网友是如何看待琼瑶批于正抄袭,请求广电总局停播《宫3》。截至2014年4月15日晚22点,共有21,031人参与了调查。其中近9成受访网友支持琼瑶批于正抄袭,认为《宫3》抄袭明显。
对于琼瑶批于正抄袭,请求广电总局停播《宫3》这一做法,有85.26%的网友表示支持,其中56.76%的网友认为“《宫3》抄袭明显,应该停播”,28.5%的网友认为“应该遏製电视剧山寨之风”。另有4.01%的网友认为“《宫3》只是部分借镜,难说抄袭。”3.76%的网友认为“琼瑶如此高调有炒作之嫌”,反对网友佔7.76%。没看法的网友佔6.97%。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将近9成的受访网友支持琼瑶批于正抄袭,请求广电总局停播《宫3》这一做法。
对于中国电视剧抄袭成风的现象,有38.51%的网友“编剧貭素良莠不齐,抄袭者有生存空间”是造成此怪象的主要原因。另有37.07%的网友则将原因指向监管部门,认为“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抄袭者有机可乘”导致抄袭成风。其余,8.24%的网友认为“观众观剧水準不高,山寨剧收视率高”,9.7%的网友认为“电视台青睐山寨剧,此类剧有播出平台”,分别从观众与电视台身上找原因。另有6.48%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新浪专访
新浪娱乐:您发了长微博之后,很多人对您表示了支持,您想对支持您的网友说些什麽呢?
琼瑶:当然就是谢谢大家的支持了,而且我觉得这个也不是支持我,是要支持一个正义。
因为这是一种剽窃的行为,他也不是剽窃我一个人的东西,他剽窃了很多人的东西,也就是说很多人的智慧都被他拿去用了。他一部戏裏面如果囊括了其它五、六部戏的精华的话,这部戏可能很好看,也可能有高收视率。但是,这成就是他的吗?是他在“欺世盗名”!例如现在[9]“宫3”的收视率是他的吗?不是他的。这收视率是《梅花烙》的,其他的作品,收视率也是所有被他剽窃的创作者们的。他只是一个剪贴达人而已。
传闻他做的戏都是东偷西偷然后凑成一部,他偷了所有人的心血,也偷了所有人的智慧、才华,然后变成是自己的,这是一个多麽可怕的事情。孩子从小我们教育他,你不能偷别人的东西,你不能偷抄别人的功课,你要自己做。所以我觉得这真的是一个道德的问题,道德的沦丧!
同时,这也是一个是与非的问题,甚至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正义问题。我们写一场戏都非常非常辛苦,我记得跟我一起写《梅花烙》的编剧林久愉,我们常常彻夜为了一场戏在那边讨论,那个时候也没有电脑,我们都用笔。结果现在[9]他偷得多麽简单,所有彻夜讨论的东西都被他偷了。所以真的是很心痛!很心痛!很心痛!很心痛!
新浪娱乐:他没有跟您说,就用了。
琼瑶:对,所以你防不胜防嘛。现在[9]网路上都说“防火防盗防于正”对不对?其实我说“防盗很容易!防火很容易!防于正不容易啊!”。因为你不知道他什麽时候偷你的,也不知道什麽时候播出来,是不是?我只有呼吁电视台,别买于正的电视剧了,因为会在无辜状态下,变成于正的共犯!
新浪娱乐:不知道您有看到于正的回应了吗?
琼瑶:我没看。但是我知道他大概说了些什麽,因为我的媳妇和秘书有跟我提一下。
新浪娱乐:于正在回应的声明裏面,表达了对您的敬意,并且说那些相似只是误伤和巧合,您接受这样的说法吗?
琼瑶:不用我再说了,有这样的凑巧吗?连人物设计,关系,发展,情节全部雷同。而且我告诉你,他这是第五次抄我的《梅花烙》。至于我其他的戏,像是《鬼丈夫》《情深深,雨蒙蒙》《还珠格格》《新月格格》《烟锁重楼》……他都抄了,已经数不胜数。现在[9],有网友在帮我做完整的统计。但是以前不是这麽整部的抄,一部分,一部分的抄,甚至连名字也抄,像是梅花烙裏的福晋名叫雪如,他在《王的女人》裏抄的时候连名字都没换。顺便一提,这部《王的女人》裏到处都是我的戏剧片段,连还珠格格裏的夏雨荷和乾隆桥段,都搬进他的戏剧裏。
其实我觉得于正应该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为什麽不用自己的头脑来编剧呢?为什麽老要去把别人的精华偷过来做为自己的东西呢?这样子对他也不是很光彩嘛。就是因为聪明似乎让他找到了的捷径,他抄成习惯了,让他成为惯窃,他可能不抄他就不知道怎麽写剧本了。
新浪娱乐:您现在[9]身体状况如何?
琼瑶:这个事情发展之后到今天我没有一夜能够好睡,都要靠安眠葯,然后我的安眠葯加倍又加倍。在这种情况下,我身体上面各种的小问题都出来了,出来了我也不敢告诉我的家人,我怕他们会为我的健康着急。我的秘书,她还比较清楚,她搂着我说:阿姨,你一定要保重身体。
新浪娱乐:这种事情在之前屡见不鲜,很多人无奈选择“自认倒酶”,您这次站出来,公开发信之前经历了怎样的考虑?
琼瑶:发表这封信之前,也有些内地的朋友知道我要声讨于正。我记得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有一个小辈,他用信息发给我一堆哭脸符号。然后说“阿姨,请你不要做这件事,因为你会受到二度伤害,你会把他的收视率炒得很高,你可能什麽也得不到,你为什麽要这样做?”我回答他一句话:“为了正义,为了对得起我自己的良心”。这封信我是写给广电总局的,我只是希望广电总局能够知道于正的这种行为给整个行业带来的伤害,我要替所有遭受同样事情的创作者发声,虽然暂时现在[9]我还没有接到广电总局的回复,但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答案一定会来的,否则太没天理!
新浪娱乐:那现在这样的结果您能承受吗?
琼瑶:现在[9]我还没有看到结果。我还是在等广电总局的答复,我不认为正义会没有声音,已经有这麽多的正义的声音让我听到了。你们也做了投票对比,认为是抄袭《梅花烙》的有97%,认为不是抄袭的是3%。这3%我相信还没有看过《梅花烙》。但这也让我觉得有一个很惊喜的事情,就是说《梅花烙》是22年前的作品,居然还有这麽多人知道它,而且看过它。
新浪娱乐:目前[9]的结果是湖南卫视没有停播《宫锁连城》,《宫锁连城》的收视率往上涨了,这样的结果会让您受到伤害吗?
琼瑶:湖南卫视不停播这部戏确实让我受伤害,那收视率往上涨对我没有什麽伤害,因为我认为他本来是抄我的,而且抄得很烂的《梅花烙》都可以有这样的收视。就不知道如果是我的正版《梅花烙传奇》出来会有多少收视。当然我现在[9]正版《梅花烙传奇》已经没有了。
欧阳长林给我发了长简讯,我只有等待
新浪娱乐:那这次有没有找过欧阳常林台长(湖南卫视前任台长)?
琼瑶:事情一发生,欧阳台长就很着急,虽然现在[9]他已经退休了,他已经不在位了,但他昨天还发了一个长信息给我,我看了我也哭了。我就告诉他:对不起,我真的不应该为这件事再来烦你。
新浪娱乐:那这次的事情,会影响你之后跟湖南卫视合作吗?
琼瑶:欧阳台长一直在沟通这件事,他说湖南卫视会还我一个“公道”,我现在[9]也在等待这份“公道”。我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25年的感情无法轻易斩断。至于以后还会不会在湖南卫视做戏,我现在[9]完全没有想过这问题!
已经完成的《梅花烙传奇》25集全部作废
新浪娱乐:您是说您不写《梅花烙传奇》了?
琼瑶:我的《梅花烙传奇》会停止了,不再做了。
新浪娱乐:就这样终止了吗?不会不舍得吗?
琼瑶:没办法,大家都看过了,为什麽要再看一遍内容差不多的东西呢?而且又被他抄得很烂。我这半年的工作等于泡汤了。我现在[9]再做《梅花烙传奇》我自己也觉得没有兴趣了。
新浪娱乐:可以说下您自己改编的《梅花烙传奇》跟原着上有什麽区别?
琼瑶:那时候我对旧版有很多的不满意,好比说我认为部份演员演得过分夸张,我希望生活化一点,这些我都会在新版裏面做一个调整。好比那个时候的人物很单纯,但是我们现在[9]是变成了是有三条线的,所以就是更丰富一点。
新浪娱乐:您《梅花烙传奇》的工作之前进行到什麽程度了?
琼瑶:目前[9]我已经写了25集的这个剧本(预计五十集,完成了一半),这个《梅花烙传奇》的剧本现在[9]全面作废了。等于说我半年的心血,夜以继日的工作已经白做了。我有一个特助黄素媛,我一直在训练她编剧,《梅花烙传奇》我们两个一起讨论一起写,我前天还简讯给她,我说回想起来我们一起编《梅花烙传奇》的时候,还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每次一集剧本出来了我们会彼此讨论一下,然后觉得很开心,我们又完成了一集。结果她回我电话就哭了。她一边哭一边说,“为什麽?人在做不是天在看吗?为什麽阿姨像你这样好的人会受到这样的欺负?”她就哭到不能停,后来还是我去安慰她,我说“不要哭,没关系,因为工作已经结束了,所以我就把你的稿费全结算给你”。她说:“戏都没有了你还付我稿费”。我说:你还背负房贷,你赶快去把房贷还一还。
新浪娱乐:您如果再回去看这些剧本的话会不会还是特别的难过?
琼瑶:我现在[9]我的电脑桌面上统统都是《梅花烙传奇》的资料,因为我的《梅花烙传奇》新加了很多元素,牵涉到一些历史资料都在我的电脑桌面上。我每一集都放在桌面上随时都可以调出来看。现在[9]我都不太敢开我的电脑。
新浪娱乐:您有没有想过将您现在[9]写的《梅花烙传奇》给出版方,让我们能再看到这样的作品?
琼瑶:我现在[9]完全没有想到这方面。我写作是非常热情、非常专心的、非常投入的。所以我都不知道于正,可以叫他的编剧去看所有的戏,然后哪一段,哪个戏好抄就去抄。虽然我的东西也有很多的不完美,也有很多人不喜欢。但是无论如何我是希望它完美,希望大家喜欢,我是全力以赴的,是付出我的热情、心血、脑力跟所有的。所以我对于这种抄袭的行为我真的是深恶痛绝。
新浪娱乐:有最新的新闻说,可能您会因为这个事情的影响会选择封笔,希望这讯息不是真的。
琼瑶:当然可能有这个结果,因为我年纪也大了。
新浪娱乐:您真的就这样封笔吗?
琼瑶:或者休息一阵我会另外写一些别的东西吧,但是我想这个正版的《梅花烙传奇》已经被于正的假《梅花烙》给谋杀了,我用谋杀两个字,给谋杀了!
上次维权官司打了四年,这次,我打不动了
新浪娱乐:您创作了这麽多年了,对着作权保护是非常有感触的,在您之前的创作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侵权事件呢?
琼瑶:当然有,非常非常多。你想在内地多少我的小说都是盗版。再加上好多小说根本不是我写的,也用琼瑶的名字。还有一些“琼瑶传”,“一个真实的琼瑶”、“琼瑶的故事”……这种书,都抄自“我的故事”。如果我要维权,所有的时间用来打官司都不够。
十几年前我曾经打过一次侵权官司,为了我们旧版的《还珠格格》。那个时候一出来风靡一时,那时皇冠杂志上我就做了一系列的报道《还珠格格》的剧照,写一些拍摄的花絮等,结果就有内地一家出版商就把它整个的截取出版了,也没有署名。我们就去告他。那个时候我在内地有一个我的代理人,我的一位好朋友刘平,他代理我的着作权。那个官司也是他代表我在打。你知道打了多久吗?打了四年。
这四年中我们付了很多的律师费。这位刘先生一再一再帮我们出庭。他们不断的狂卖那本盗版书。四年之后这个官司我们打胜了。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们20万人民币,结果还不够我们付律师费。但是那个出版商就不付20万。我就说那还要怎麽办呢?律师说还要再打官司,因为他不付。所以就又必须打,这个官司我们已经不在乎钱了,这个是非要争一下。结果打到一半的时候我那位好友刘平去世了,给我很大的打击。然后他的儿子打电话问我这官司还要打吗?我说不打了,复原吧。这是我在内地一次惨痛的“维权”经验,从此知道经过法律维权是多麽艰苦困难的事!
新浪娱乐:那这次会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吗?你为什麽一直跟湖南卫视合作?
琼瑶:听了上面那个故事,你说我这次敢再打维权官司吗?至于跟湖南卫视合作,因为我是湖南人,因为欧阳台长的关系。我跟湖南合作25年,好几次也有机会与别的电视台合作,但欧阳常林台长得知就很激动,会千方百计说服我,我们一直是多年好友嘛,我就说:好好好,我不转台,我还是在湖南卫视做。结果这样子做了25年,最后我得到的是这样的待遇,你说我心痛吗?。所以现在[9]回忆起来,点点滴滴都是心痛。
新浪娱乐:不打官司的话,有一个结局可能是没有结果?
琼瑶:是的,很可能就是没有结果。如果人人都说这部戏是抄袭,解决办法还是只有打官司一条路,坦白说,我老了,打不动官司了。再加上我在内地打官司的经验,我想,我如果还有打官司的时间和体力,不如去写剧本,或是和二三知己,去淡水喝咖啡聊天看落日。但是,我仍然是充满希望的,希望我的呼吁不会落空。否则,内地的电视剧,隐忧重重。谁还会辛苦的原创呢?大家都去抄袭就好了!你知道于正抄了这麽多人的作品,为什麽没人告他吗?就因为打官司花钱受罪又浪费时间,往往还得不到正义!编剧根本是个弱势族群,所以只有被人任意践踏!
现在[9]我可以说是拿于正无可奈何。无可奈何之后,我才发给广电总局那封信,如果你们细看,那封公开信,我是用多卑微的身份在祈求,在呼救。因为没有办法呀,我是希望有人来救我,当时我觉得我会被他气死。
我的作品不会卖给于正
新浪娱乐:如果想要翻拍您的作品,製作方通过什麽样的途径能获得着作权?
琼瑶:找何琇琼就可以了,我媳妇会帮我转达。现在[9]新丽传媒已经取得我的正式授权。他们《新月格格》準备要拍了,大概是明年[9]的计画吧。所以是可以透过正常通路取得我的着作权的。
新浪娱乐:什麽样的製作方才会合您的要求?
琼瑶:前几年我都坚持我能做就自己做,不要卖着作权。但是我现在[9]年纪大了,我放手了。所以对观众来讲,不要难过,还是可以看到我的剧,说不定比我自己拍得更好。製作方如果要买我的着作权,我会先看看他们所拍的戏,如果拍得很认真,我就卖给他们。但是,我希望保持一年只有一部。
新浪娱乐:您对製作方会提出一些什麽条件?
琼瑶:像于正工作室我当然不会卖(笑)。今天跟你谈话以来第一次笑。
新浪娱乐:《新月格格》选角色的时候您会参与吗?
琼瑶:对,我只有这一个要求。《新月格格》给新丽的时候我就说:什麽都不需要得到我的同意,但是我希望选角我们能一起来选。
新浪娱乐:会挖掘一些新人?
琼瑶:我想新人的可能性比较小,现在[9]还不知道,因为剧本还没有弄好,等到剧本出来了才能想到选角的问题。
律师解读
王军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着作权&娱乐传媒领域纠纷多年,琼瑶公司曾向他咨询本次于正“侵权”风波。
Q:于正是否构成对琼瑶的侵权,各种声音说法不一,您怎麽看?
A:现在[9]有一些说法不是特别审慎,对于不同作品之间是否存在着作权侵权的认定,还是应当以实际完成相关作品的具体比对作为判断基础。因为,着作权侵权的判断标準只有两个:一个是接触,一个是实质性相似。从接触的问题来讲,琼瑶老师的《梅花烙》早就公开发表了,无论原着小说还是由其改编的影视剧,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均很大,所以从《着作权法》来判定“接触”是完全不存在问题的;关于实质性相似,是从“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层面上来进行判别的,着作权法通常只能保护作品的表达内容、表达方式,而不能直接保护作品的思想与创意,这就意味着,《宫锁连城》(《宫3》)是否侵犯《梅花烙》的着作权,关键看前者是否抄袭、剽窃了后者具体的创意表达,不进行作品的客观比对而妄下结论,都是不客观的。
《宫3》在电视台首播前几天,琼瑶老师那边就通过联系人把相关涉嫌侵权的部分内容发给我看,以我对相关内容的初步比对和理解,现在[9]我只能说,存在“高度涉嫌”侵权的可能性,具体明确的结论,还需等我详尽看过《梅花烙》原着作品及涉案电视剧之后才能最终做出判断,当然,法律上的证据梳理与认定是个专业技术活儿,我还需具体指导琼瑶老师方面就比对什麽、如何比对、具体比对到什麽程度来重新做些功课,这需要些时间。
Q:既然琼瑶开播前已经跟您咨询了相关的侵权情况,为什麽后来没有走法律途径,而是写公开信声讨?
A:一个完整的法律程式是需付出较大的时间成本的,从委托律师準备证据到起诉立案,开庭审理再到生效判决,通常需要花上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很显然,这些工作是不可能在涉嫌侵权电视剧的首播周期内完成的,这对于琼瑶老师来说,即使最终维权成功,也无异于“迟到的正义”,太过滞后,而选择第一时间与电视剧製片方、播出方直接沟通以及向广电主管部门行政举报与投诉,既属无奈之举,也寄希望于就此能够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
当然,直接走司法诉讼途径维权也并非完全没有捷径可走,可以参照此前“钱锺书先生书信拍卖案”,基于侵权事实进行充分的证据準备,向法院申请诉前临时禁令,要求法院裁定禁止侵权电视剧的继续播出,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在48小时内即可做出临时禁令的裁定。
当然,琼瑶老师的公开信声讨,取得了非常大的舆论关注和社会反响,即将到来的4月26日是世界智慧产权日,无论作为当事人还是智慧产权律师、社会公众,都期待着广电主管部门能够给出一个说法或积极地回应,这对于纠正影视行业的抄袭风气、维护产业的健康发展是必要的。当然,如果事态走势不能像琼瑶老师所期待的,诉讼维权恐怕也将在所难免。
Q:至于最终是否侵权,具体如何判定?
A:相似作品间是否构成着作权侵权,关键看“是在借镜创意,还是在抄袭表达”,前者无法界定为着作权侵权,而后者则属于典型的着作权侵权。表达是什麽,就文学作品或影视作品而言,通常包括故事情节、重要桥段、人物安排与关系、命运发展、创意对白、个性描述、叙事连结创意等,通过这些方面的具体比对,来看是否存在表达上的实质性相似,应该说,基于初步证据做判断,《宫3》在上述一些方面与《梅花烙》确有相似之处。就比对而言,既包括点对点的细节比对,而包括故事人物与叙事的整体融合性比对,不可割裂判断。从整个影视行业的着作权侵权现状来看,更多的是“改头换面”、“偷龙转凤”的“高级抄袭”,个案判断、综合评价是非常必要的。
Q:抄袭多少比例构成侵权,法律对此有量化吗?
A:法律上并没有这样一个比例,我看到围绕这一着作权争议的一个说法是“如果抄袭不超过20%就不构成侵权”,这个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就侵权本身来说,只要有接触且构成实质性相似,且实质性相似的内容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创意表达,那麽,就应当认定为着作权侵权。即便抄袭比例只有1%,但如果这恰恰是作品裏最具戏剧化、独创性表达的桥段,也应当受法律保护,不能说因为抄得少就不会受到法律製裁。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点值得关注,存在对琼瑶有利的两个证人。《宫3》的女演员戴娇倩[微博],此前曾有一个採访说《宫3》是脱胎于《梅花烙》的,她的这种表达是否可以足以对某些情节进行印证和说明,对《梅花烙》权益的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另外,一个叫李亚玲的编剧,也有公开言论说,于正曾尝试请她改编《梅花烙》,这个如果查证属实,从抄袭、高级改编的主观故意或者恶性来讲,对琼瑶老师比较有利。
连带反应
《宫3》剧组内斗
于正大剧《宫》系列的第三部《宫锁连城》还未播出,主创团队中先上演了一出“宫斗大戏”。继此前製片人于正斥主演戴娇倩“《宫3》源于《梅花烙》”的言论后,昨日凌晨,戴娇倩发了一篇长文“致媒体的一封信”。昨日中午,于正以《一个女明星的“自我修养”》回应,并@戴娇倩,表示“送给情绪控製不及格的我自己”以及“送给表演课没有及格的女明星”。
昨日,记者分别採访到双方,于正向记者表示,这是“本来没有的事,结果闹翻天。”记者询问其是否还会跟戴娇倩合作,于正表示“再说吧。”而戴娇倩方面则表示,一切都已经写在了网上。
戴娇倩在声明中将最近和《宫锁连城》的一系列问题都做了解释说明,自曝在昨日发布会开始一小时前,被通知“最好不要来发布会现场”,起因是之前的採访中,戴娇倩说《宫锁连城》的故事源于《梅花烙》。同时,她也大胆爆料剧组给自己“特殊照顾”,“进组后不久的一次媒体探班,所有主要演员在场的群访中,我就曾被工作人员多次阻扰,不得与大家一起接受採访。”
于正对于戴娇倩的指责一一进行回击。他表示前日《宫锁连城》发布会,是戴娇倩自己提出放弃参加,原因是她和记者、于正所说的内容不一致,担心记者会上尴尬;“特殊照顾”是戴娇倩自己提出的,私下要求记者专访,不和剧组一起参加群访;关于不带戴娇倩宣传的问题,是快乐大本营那边不让戴娇倩上,自己也无能为力。昨日,记者问于正是否要和戴娇倩“恩断义绝”,于正表示,“再说吧。我不是生气,是本来就没有的事情闹翻了天,我也没有炒作,只是事实陈述。”
“《华胥引》抄袭门”
网易娱乐4月8日报道作为国内非常具有市场号召力的编剧,“于正剧”已经成为一种品牌,“金牌编剧于正”打造的剧总是能获得大家的关注和高收视率。但是,近十年来伴随着“于正剧”火起来的却是对其持续不断“抄袭”的质疑。
近日,2013年于正即将推出的新剧《凤还巢之连城》又陷入了与网路热门小说《华胥引》的“抄袭”风波,很多网友将于正作品逐个进行分析,得出“于正剧”与被“借镜”剧大面积雷同,这其中有台词雷同、情节雷同,甚至整部剧的人物结构雷同,故事进展雷同。这到底是抄袭还是借镜?
恐怕只有观众心裏最清楚……
开庭审理
2014年12月5日,台湾省作家琼瑶诉内地编剧于正抄袭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委托代理人围绕着着作权归属及许可权、21处“雷同”桥段是否构成抄袭等问题展开辩论。
此次审理中,琼瑶一方聘请中国电影文学协会副会长汪海林,担任文学助理协助律师。
宣判
2014年12月25日14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陈喆(琼瑶)诉余征(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着作权纠纷一案。
宣判之后
同行力挺判决
百余编剧力挺判决
国内编剧界一直密切关注此案动向,曾有一百多位编剧联署声援琼瑶。一审判决书宣读之后,汪海林、赵冬苓、六六等多名编剧发微博力挺琼瑶和法院判决。编剧汪海林发文称,“我代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表达对北京市三中院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案判决的支持和肯定。裁决体现了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法律精神,这一裁决打击了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是法製的胜利,体现了阳光下的公正。”
琼瑶回应
对于这一结果,琼瑶昨天下午迅速发声:“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谢谢三中院,谢谢宋鱼水法官、冯刚法官、张玲玲法官,谢谢内地的法律,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智慧产权胜利了!”琼瑶随后还借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的话表示,“琼瑶诉于正一案,比他们创作一部剧本更具有深远的影响力”,称此是这场官司最正确的评价。并且,意犹未尽的琼瑶还发布“周一见”预告,称届时将发布长微博,“谈谈我的心情和一切”。
法官回应
三中院法官认为,这个案件在法律层面有疑难问题,包括思想和表达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分,改编和合理借镜的界限的划分,着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的具体元素。原告主张的人物关系、特定的情节以及特定情节串联而成的整体,这些在以往案件中是不多见的,但在本案中有集中的体现。它提出了很多着作权保护客体中更细层面的内容,比过去传统的整体作品的比对更深入了一个层次,即着作权法保护的元素由哪些构成。
至于案件的意义,法官认为本案在着作权法问题上以及在着作权独创性认定以及侵权判定规则上,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可能会对其他案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而在编剧领域,更鼓励原创,不要有互相抄袭、改编等着作权侵权的行为发生,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着作权法立法的目的。
于正回应
于正工作室公开发表声明,声明中表示“合理需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抗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