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称为产品标準。产品标準按其适用範围,分别由国家、部门和企业製定;它是一定时期和一定範围内具有约束力的产品技术準则,是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準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準分为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和经备案的企业标準。凡有强製性国家标準、行业标準的,必须符合该标準;没有强製性国家标準、行业标準的,允许适用其他标準,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国家鼓励企业赶超国际先进水準。对不符合强製性国家标準、行业标準的产品,以及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準和要求的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分解
对于一些门类中类别较多的产品,产品标準还进行分层,如基础规範、总规範、分规範、空白详细规範和详细规範。
1、总规範(通用规範) 适用于一个产品门类的标準。通常包括该类产品的术语、符号、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和质量评定程式、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2、规範根据需要,在一个产品门类共用的标準(即总规範)下加进适合于某一个分门类产品(或称某一类型)的标準。对于一个特定的分门类产品,当有较多特有内容需要统一规定时,可製定分规範。
产品标準3、空白详细规範不是独立的规範层次,它是用来指导编写详细规範的一种格式。在空白详细规範中填入具体产品的特定要求时,即成为详细规範。
4、详细规範一种完整地规定某一种产品或一个系列产品的标準。它可以通过引用其他规範(或标準)来达到其完整性。
注解
产品标準和企业标準的区别
产品标準就是针对产品而製定的技术规範,在我国针对产品而製定的技术规範有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地方标準和企业标準四种。
企业标準就是企业是对企业範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製定的标準,它是企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企业标準一般分为产品标準、方法标準、管理标準和工作标準。
产品标準和企业标準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关系,即产品标準有企业标準,企业标準中有产品标準。但是,产品标準和企业标準的根本区别是从不同角度来定义的,即产品标準是从製定标準的客体(对象)——产品而定义的,企业标準是从製定标準的主体——企业而定义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常见的企业标準大多是产品标準,实际上準确的说法应该是企业产品标準,也就是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而製定的技术规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