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历史
以葯补医的政策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国家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下製定的。这项政策在历史上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2014年的情况看,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由于监管製度缺陷和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立医院收取葯品加成这一以葯补医做法,助长了医院趋利倾向,导致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葯品收入,开大处方、多用葯、用贵葯现象的发生,加重了人民民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 以葯补医 |
发展现状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取消以葯补医 全国卫生工作会于2012年1月5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十二五医改需要 突破八个关键问题,取消以葯补医是其中之一。此外,要使医患关系在十二五期间有根本好转。陈竺表示,为了卫生队伍的长远建设,这个机製早晚要改。 他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葯补医弊端。2011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十二五期间要突破的关键问题还包括全面推进支付製度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製、全面建立信息公开製度、全面推进葯品集中採购等。 浙江公立医院葯品以进价销售 上调医疗服务价格 浙江所有公立医院自2014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葯品零差率,同时上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一升一降,意味着浙江公立医院从此将彻底切断存在多年的以葯补医的生存模式,进一步向公益性方向努力。 中国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长期以来由卖葯获得的差价收入、医疗服务价格的收入以及财政补贴三部分组成。对浙江的省级公立医院而言,葯品收入一般佔到医院总收入的40%左右。实施葯品零差率意味着从此以后,医院通过浙江省葯品招标平台採购的每一颗葯,进价是多少,配给患者还是多少,医院不再从中赚取一分钱的差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敬介绍。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平说,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医护人员医疗服务的技术含量和劳务付出。他介绍,为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此次调整的部分均由医保承担。 | 以葯补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