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
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corporal punishment 成年人(如父母或教师)对小孩身体使用的惩罚,其严厉性从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
体罚概念
体罚是指通过对少年儿童或成人的身体进行的惩罚而企图达到教育训练目的的手段,如罚站、罚跪、鞭打等。
周立波《张满贞》:“ 龙妈 的四岁的孙子失手打烂了一只玻璃杯。 翁妈子 执行了不轻不重的体罚以后,还在骂人。”
详解
「经由製造身体上的痛苦,或经由控製身体,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为之惩罚。」兹分五点说明如下:
1. 体罚必须是惩罚,不为惩罚而实施的,不是体罚,如体育课时跑步热身、定期段考等。
2. 体罚必须诉诸身体,不诉诸身体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等。
3. 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较近于犯错的宣告,如私下罚站两分锺。但「痛苦」之有无,应考量罚则本身的合理性、受罚者的身心状况、施罚者的执行态度等,例如明知学生脚伤,却罚他站两分锺,是体罚。
4. 未造成身体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製身体而行之者,是体罚,如强迫学生「当众」罚站两分锺等。
5. 身体上的「痛苦」不以「痛楚」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适均是,如以强迫憋尿、强行搔痒、强迫看色情片、强吻等处罚,都是体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