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量

储量

储量reserves是矿产储量(mineral reserves)的简称。泛指矿产的蕴藏量。其表示方式有矿石储量(简称矿石量)、金属储量(简称金属量)或有用组分储量、有用矿物储量等,多数以质量(吨、千克、克拉)计,少数以体积(立方米)计。它不扣除未来开採和加工时的贫化与损失。

  • 中文名称
    储量
  • 外文名称
    reserves
  • 全称
    矿产储量
  • 含义
    矿产的蕴藏量
  • 计量方式
    质量计、体积计
  • 分类
    可採储量和预可採储量

主要成果

储量是矿产地质工作的一项主要成果,也是製定国民经济计画,进行矿山建设的重要依据。中国1999年《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中的储量指基础储量中的经济可採部分,即在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编製年度採掘计画的当时,经过对经济、开採、选冶、环境、法律、市场、社会和政府等诸因素的研究和相应修改,结果表明在当时是经济可採或已经开採的部分。用扣除了设计、採矿损失的可实际开採数量表述。

分类

依据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评价阶段不同,又可分为可採储量和预可採储量。中国对储量所下定义与以前的概念有较大变动,特别是扣除设计、採矿损失等,与以往有明显的变化,但与国际上的表述更为相近。如与国际矿冶协会理事会(CMMI)的《矿产资源储量国际分类建议》、联合国《固体矿产储量/资源国际分类架构》的定义相似,但后两者将储量分为证实储量和概略储量两类。

(旧称可採储量或称开採储量)是经过详查或勘探,地质可靠程度达到了控製或探明的矿产资源,在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扣除了设计和採矿损失,能实际採出的数量,经济上表现为在生产期内每年平均的内部收益率高于国家或行业的基準收益率。储量是基础储量中的经济可採部分。根据矿产勘查阶段和可行性评价阶段的不同,储量又可分为3个类型:可採储量(111)、预採储量(121)、预可採储量(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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