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製经济

公有製经济

公有製经济,是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製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製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佔优势,国有经济控製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製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製经济在微观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实际上是指资产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

  • 中文名称
    公有製经济
  • 外文名称
    Public economy

基本概念

所谓公有製经济,是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製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製下,公有製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的确立主要依靠公有製经济自身在竞争中的优势。

公有製的实现形式,具体指的是公有资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基本内涵

在我国社会主义的现阶段,公有製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製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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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製经济,是指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佔有生产资料的公有製经济形式,是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其他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製。

集体经济:由部分劳动民众共同佔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製形式,是与农业和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部门中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製。

混合所有製经济: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製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统一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製经济形式。混合所有製经济中的个人成分,并不改变其公有製经济的性质。国有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製经济的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有製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保证和促进公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作用。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裏,我们对公有製经济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主要表现为只是把纯公有製经济才看作是公有製经济,没有把混合经济中的公有製经济成分也纳入公有製经济的範畴。在传统的经济体製下,由于所有製结构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製,几乎不存在什麽混合经济,因而上述认识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但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的所有製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出现了各种混合所有製经济,例如股份公司、跨所有製组建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在国民经济中已佔有一定比重,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其资本和权益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当然属于公有製经济。

随着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製度的建立,今后混合所有製中的公有成分在公有製经济中的比重还会逐步提高。如果在这种新的经济条件下,仍然用传统的观点去看待和分析问题,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因此,全面认识公有製经济的涵义,是在新的条件下坚持公有製的主体地位所必须解决好的一个现实问题。

主体地位

公有製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佔优势,国有经济控製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公有製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由社会主义的性质以及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决定的。①社会主义公有製经济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是同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的。②公有製经济是社会主义製度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只有依靠作为主体的公有製经济的力量,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引导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沿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③公有製经济控製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拥有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力量,控製生产和流通。④社会主义公有製经济是满足社会成员日益成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劳动人民经济上、政治上的主人翁地位和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保证。

实现形式

公有製实现形式是指公有资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公有製实现形式是指公有製经济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实际上是指资产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公有製实现形式属于生产关系範围,应由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製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大胆利用。公有製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可以採取股份合作製、合作製、股份公司等形式,在经营方式上可以实行租赁或者承包经营等方式。随着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多种所有製经济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公有製经济的实现形式一定会更加多样化。

公有製经济

(1)应当把公有製与公有製实现形式区分开来。公有製是就所有製的性质而言的。生产资料由国家佔有和劳动民众集体佔有,是从社会巨观角度对生产资料佔有形式进行界定。公有製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即公有製经济在微观领域中

具体体现。两者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能否找到好的公有製实现形式,关系到公有製优越性的发挥及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2)公有製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这是我们党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经济建设和所有製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一方面,我们对于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另一方面,我们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製实现形式。创造公有製新的实现形式,允许搞股份製和股份合作製,这绝不是搞私有化。股份製将是公有製的主要实现形式。

(3)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公有製经济只要找到合适的实现形式,就能够充满生机活力;就能够实现社会主义公有製同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使公有製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能够真正巩固公有製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

具体组成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製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就四个。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製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製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製成为公有製的主要实现形式。

民营私营股份个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财产权和契约自由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支柱。财产权的平等意味着主体的自由平等,反之亦然。市场经济是天生的平等派,要求不同的市场主体以平等身份公平参与竞争,也要求不同主体的财产权应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财产法律製度,从而能够形成一种合法的财产秩序,最大限度地加快社会财富的成长和经济的发展。完善私有财产权的保障是促进经济福利和社会效率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竞争、效率的内在要求,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10]

第二,有利于非公有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十五大已经明确非公有製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宪法》中也提到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却没有明确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这就使得很多私营企业、个人不完全相信国家政策,出现了企业短期行为和转移资本的现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社会各阶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阶层的绝大部分财产都是通过合法的经营、正当的途径获得的,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当私有财产得到保护后,劳动者才会为了自身高水準、高质量的生活设法去实践自己的创造、探索行动,设法去试探、寻找盈利的机会,从而不断地提高国民收入,推动经济的发展。

第三,顺应了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私有财产权在西方国家宪法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近现代法治国家发展的基石。私有财产权保障製度的确立与完善,不仅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更重要的是限製国家的权力,从而为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划分明显的界限,是有限政府形成的催化剂。而政府存在的宗旨是保护包括公民财产权为核心的各种权利。没有私有财产权,市场经济体製就无法建立,具有抵御公权效力的私有财产权则无法划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国家权力无法得到製约,有限政府只是空谈,宪政体製将失去坚实的基础。因此,私有财产权具有抵御公权力侵害的效力,将之纳入法治的轨道,有助于实现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有效製约和监督,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中国法治的发展与实现。

第四,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没有私人财产,作为社会关系主体的人就会缺失自由活动的空间,个人的价值就不能得到完全的实现。哈耶克认为: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防止强製的基本条件,尽管这绝非是唯一的条件。对财产权的承认,显而易见,是界定那个能够保护我们免遭强製的私域的首要措施。

第五,开啓了宪法诉讼的契机。私有财产权作为我国人权性质的基本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受到国家权力侵害的事例。在我国私有财产权保障製度还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宪法有规定而普通法律无相关规定救济不能时,必然引发私有财产权需要宪法救济的现实。虽然我国现行宪政体製还没有建立宪法诉讼机製,但私有财产权保障製度的确立和完善,对于宪政机製的突破性发展,对于为我国宪法诉讼机製的建立提供适宜的契机意义重大。

第一,进一步解决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製经济发展的体製性障碍,放宽市场準入,实现公平竞争。第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製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管理,为非公有製经济创造良好环境,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第四,进一步引导非公有製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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