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準备,股权投资準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等各项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外,因其他来源或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它是由特定资产的计价变动而形成的,当特定资产处置时,其他资本公积也应一併处置。因此,其他资本公积不得用于直接转增资本(或股本)。

    • 中文名:其他资本公积
    • 类别:会计科目
    • 实质:因其他来源或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
    • 注意:不得直接用于直接转增资本

具体内容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根据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协定授予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转为实收资本和资本溢价。

2.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价值在债券发行时,原处理原则为: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贷方,实际转换时从贷方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借方;2014年企业会计準则修改后,贷记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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