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律令

养老律令

养老律令是古代日本的中央政府的基本法令之一,日本元正天皇养老2年(718年)制定的律令法典,故名。大化改新后,为巩固改新成果,加强中央集权,于701年制定《大宝律令》。

  • 中文名称
    养老律令
  • 废止时间
    明治时期
  • 制定时间
    日本元正天皇养老2年(718年)
  • 国    家
    日本

简介

养老律令是古代日本的中央政府的基本法令,由十卷十二篇的律与十卷三十篇的令组成。自天平宝字1年(757年)开始施行(时孝谦天皇在位),废止于明治维新,期间大约是1100年;也是日本史上历史最长的明文法令。律已大半散失,令大部分尚存于令义解中。 养老律令是718年起藤原不比等开始根据大宝律令做了一些修订而成。

篇目

·律

第一名例律上

第二名例律下

第三卫禁律、职製律

第四户婚律

第五廄库律、擅兴律

第六贼盗律

第七鬪讼律

第八诈伪律

第九杂律

第十捕亡律、断狱律

·令

第一官位令

第二职员令、后宫织员令、东宫织员令、家令织员令

第三神衹令、僧尼令

第四戸令、田令、赋役令、学令

第五选叙令、继嗣令、考课令、禄令

第六宫卫令、军防令

第七仪製令、衣服令、营缮令

第八公式令

第九仓库令、廄牧令、医疾令、假宁令、丧葬令

第十关市令、捕亡令、狱令、杂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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