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用语
清代一开始,仍以南京官话为正统。
1728年,雍正皇帝确定北京官话为官方用语,其地位便迅速抬升。到清末和民国初年,北京官话的影响已经超过南京官话,成为在全国範围内最流通最广的语言。
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较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由于太平天国农民战争,江南经济开始衰落,吴音开始失去其标準音的地位。这样,北京白话开始成为唯一的标準音。
1911年,满清王朝的最高教育机构──学部召开了中央教育会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案”,并建议成立“国语调查总会”,审音标準以京音为主。
至此,北京官话在政治上初步确立了汉语标準音的地位。
随着清王朝的覆灭,北京官话逐步演变成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新国音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国语。
方言分布
共分四片:京师片(北京市区及近郊区)、怀承片(北京怀柔区-承德市地区)、朝峰片(朝阳市-赤峰市)、石克片(又称北疆片,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地区)。
在《北京官话语音研究》裏,具体範围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承德市、保定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海拉尔市、通辽市,东北三省除辽东半岛外的其他地区。
新疆地区的北京官话区集中在北疆,是50年代以后生产建设兵团汇集所致。
音调
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ThomasWade,1818—1895)编着<语言自迩集>,威妥玛从实际出发,按照北京官话的实际发音将汉语的声调定为阴平、阳平、上声和去声四种调值,用右上角的阿拉伯数位标注汉语的四声,还特别分析了轻声、儿化和音变三个口语特点,记录了19世纪原汁原味的北京官话,构建了一个以北京官话为基础的汉语口语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