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围定义
四分法
依据台湾省当局“经建会”都市及住宅发展处所拟订之“台湾省地区综合开发计画”,将台湾省地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其“北部区域”即为“北台湾省”,包括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桃园县、新竹县、新竹市、马祖地区及宜兰县,为台湾省当局官方标準划分方式。其中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称为大台北地区。
六分法
1972年至1986年“选增额立法委员举”採用大选区製,将台湾省地区划分成六个选区,其中第一选区及台北市选区即为所谓的“北基宜”地区,可视之为狭义的“北台湾省”,包括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及宜兰县。
二分法
1969年“立法委员增选”採用大选区製,将台湾省地区划分成两个选区,其中第一选区及台北市选区即为“北台湾省”,包括台中市、南投县(含)以北的诸县市及宜兰县。
统计资料
各次分区人口统计:
基隆北海岸地区:约49.6万人
台北盆地都会区:约643.7万人
桃园中坜都会区:约194万人
新竹次都会区:约90万人
人口总计:约977.3万人(2008年4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