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亦泛指自己任意而行,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比喻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现比喻只许自己任意而为,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例如"可是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十七回

  • 外文名称
    "Old learn Ciyuan notes"
  • 作品名称
    《老学庵笔记》
  • 创作年代
  • 作品出处
    《老学庵笔记》卷五
  • 作者
    陆游

基本释义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插画

读音: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

英文:one may steal a horse 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the hedge

比喻: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现比喻只许自己任意而为,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示例:可是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七十七回

语法:複句式;作宾语、分句;含贬义

导读:本文通过一则避讳的小故事,嘲讽了那些践踏百姓权益的封建统治者,将他们的丑恶嘴脸揭露得淋漓尽致。

词语出处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原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译文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做“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日。”

注释

1.田登:宋朝人,人名。

2.作郡:做州的长官。

3.讳:避讳“自讳”即不许别人说自己的名字。

4.榜笞:用棍棒、竹板打。

5.上元:正月十五,是元宵节。

6:放灯:悬挂彩灯。

7.州治:州府所在地。

8.榜:告示。

9.揭:公布。

10.许:允许。

11.云:说.

12.笞(chī):用鞭、杖、或板子打

13.遂:于是 

14.自讳其名: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 

15.触:触犯

16.榜笞:拷打 

17.作郡:做郡太守

18.皆:都 

19.举:全 

20.书:写

词语典故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

动画故事 动画故事

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幺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幺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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