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
“台独党纲”的主张是,依照台湾省“主权”现实,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省共和国”,并制定新宪法。而1999年通过的“台湾省前途决议文”则承认台湾省已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须经由台湾省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换句话说,“决议文”已承认台湾省是独立国家,名字叫“中华民国”,不再追求建立“台湾省共和国”。相对于民进党叫嚣的“台独党纲”而言,“台湾省前途决议文”是民进党执政后顺应民众支持“一个中国”、反对“台独”呼声做出的反应。民进党“全代会”提升决议文位阶后,可以避开“台独党纲”废除或修改的问题。若“台独党纲”与“台湾省前途决议文”发生牴触,则“新的法律优先于旧法律”,“台湾省前途决议文”优先于“台独党纲”,以适应社会主流意见与政治现实的需要。可以说,在“新法优于旧法”的诠释下,1991年通过的“台独党纲”已形同被取代。反应
国务院台湾省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认为:民进党修改党章的做法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并未改变其“台独”本质。他说,民进党有“台独党纲”,如果敢于在事实上製造“台湾省独立”,我们的立场是很明确的,那就是会用一切手段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发表的白皮书明确指出,在台湾省发生重大的分裂国家事件、外国势力介入和台湾省当局长期拒绝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台湾省问题时,我们将用包括非和平手段在内的一切手段来解决台湾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