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周携王:姓姬,名余臣;尊号惠侯,携王,携惠王,周携惠王。姬余臣的祖父是周厉王姬胡,父亲是周宣王姬静,西周的亡国之君周幽王姬宫湦是他的兄长。
周幽王被杀后,北虢公姬翰等大小十几家诸侯共同拥立姬余臣为新的周王,以惠邑为王都,以辛未年(公元前770)为周携王元年。设立百官,建造宫殿,修筑城墙,同时发布文书,诏告天下。
周携王元年(辛未,前770),郑武公在周平王朝中专权。郑武公娶申侯的小女儿为妻。他即是周平王的叔叔,又是周平王的姨夫。周平王东迁后他入朝辅政,初封为司徒,后又晋升为上卿,掌管朝政。他为了控製周平王强行与他交换太子做人质,郑武公送他的世子姬寤生到成周,周平王也把太子姬狐(姬泄父之弟)送到郑邑。
周携王二年(壬申,前769),郑武公捏造罪名出兵灭掉郐国(今河南新密市东南)。其原因主要是郑武公的父亲郑桓公当年曾向虢、郐两国行过贿,这是很不光彩的事,所以要把他们的国家灭掉,一雪耻辱。
周携王三年(癸酉,前768),郑武公整军备战準备出兵灭掉虢国(东虢,今河南荥阳县西汜水镇),东虢公十分惶恐,使人送许多金银珠宝给郑武公,请求郑国不要出兵。
周携王四年(甲戌,前767),燕顷侯病逝于燕都(今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乡一带),在位执政虚记二十五年(前791--前767)卒,传位于儿子燕哀侯。
郑武公还是以虢国公叛逆为借口,出兵灭掉了东虢国。继而又向周平王索取了溱(今河南新密市东)、洧(今河南许昌市鄢陵县与周口市的扶沟县一带)等地,这样东周东部的大片土地就都归了郑国。
周携王五年(乙亥,前766),秦襄公在率军讨伐西戎时遭到了西戎人的猛烈攻击,他率众拼死沖杀,最后战死在岐山脚下(今陕西宝鸡市岐山县东北)。他死后秦国人拥立他的儿子袭侯爵,是为秦文公。
周携王六年(丙子,前765),燕哀侯亦病死,在位执政虚记三年(前767-前765)卒,传位于儿子燕郑侯。
周携王七年(丁丑,前764),楚侯熊仪病死于丹阳(今河南淅川县丹江口水库一带),在位虚记二十八年(前791--前764),死后传位于儿子熊坎,号雷敖。
周携王八年(戊寅,前763),秦文公三年,秦文公率兵东巡狩,意在展示秦国强大的军事力量,向中原各诸侯国示威。
周携王九年(己卯,前762),秦文公到达渭水和汧水汇合处(今陕西宝鸡市眉县附近),因为这裏是秦的先祖秦赢受封之地,秦文公便下令在此建造宫殿,修筑城墙。
周携王十年(庚辰,前761),秦文公迁居于汧、渭之间。
周携王十三年(癸未,前758),楚侯熊坎病死,在位虚记七年(前764--前758),死后传位于儿子熊旬,号蚡冒。
周携王十八年(戊子,前753),秦文公首次在秦国设立史官,以记录国中大事。
周携王二十一年(辛卯,前750),晋文侯为了讨好周平王,向周平王建议说:"天无二日,国无两王。携王虽为先王子嗣,没有得到天下诸侯公认而擅自称王,实属叛逆行为,应当予以讨伐。"周平王此时早有除掉携王的意思,晋文侯的建议正中他的下怀,便命他出兵讨伐。于是晋文侯亲自率领军队攻打周携王的都城。
姬余臣是一位很诚实的人,他以为他和周平王各自为政,彼此毫不相干,根本没想到周平王会派军队来攻打他,朝中从君王大臣到平民百姓都没有丝毫的战争準备,被晋军的突然袭击打得晕头转向。晋军很快攻入城中,到处杀人放火,街头巷尾尸横遍地,惨不忍睹。晋文侯亲自指挥军队攻入王宫。姬余臣知道大势已去,旋即拔剑自刎而死。
晋文侯下令将幸存者驱赶出城,命令士兵将贵重物品搬运回晋国,然后放火焚烧王宫和城中所有的房屋,整个惠邑王城变成了火海。就这样,周携王和他的都城几乎同时被晋文侯所毁灭,其地变成了一片废墟。
周平王得知晋文侯除掉了周携王,高兴得不得了,立刻挥笔写下了《文侯之命》,表彰晋文侯的功绩。他在册命的结尾处肉麻的写道:"族父义和啊!您能够光耀您英明的祖先唐叔,……继承和发扬文王和武王的美德。您很伟大,在国家最困难的时候您保卫了我。像您这样的前辈是值得敬重的,我很赞美!"(《尚书·周书·文侯之命》)
记载
在《春秋左氏传·昭公二十六年》中记载:"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 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
《春秋左伝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中的一则:"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大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按照此记载,申侯等诸侯先在申地立废太子宜臼为周天王,形成二王并立的局面。后起兵杀死幽王。幽王死后,虢公翰立余臣为周王。
然而相同的一则,《通鑒外纪》卷三引《竹书记年》:"幽王死,申侯、鲁侯(当作缯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说明幽王死后,申侯等才立平王。此处与孔正义所引为同一则,而有所不同。
孔颖达引《竹书纪年》中的一则:"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携王。"《通鑒外纪》卷三引《竹书纪年》是:"余为晋文侯所杀,是为携王。"
此处孔颖达正义与《通鑒外纪》相同。
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认为此"二十一年"为晋文侯二十一年,即公元前760年。有人认为此"二十一年"为周平王二十一年,即公元前750年。
《今本竹书纪年》相关记载有:"王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以为太子。
九年,申侯聘西戎及缯。
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
王师伐申。
申人、缯人及犬戎入宗周,弒王及郑桓公。
犬戎杀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
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
晋侯会卫侯、郑伯、秦伯,以师从王入于成周。
二十一年,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据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
携王之携
前述《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一则中有"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据此,"携"为地名。《古本竹书纪年辑证》引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说明携王之"携"与丰、岐、骊相连,很可能是镐京附近某地,携王所居当在丰镐周都旧地,即今陕西渭南。
然而,孔颖达所引又一则《竹书纪年》记载:"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适("嫡"之义),故称携王。"据此,携王之"携"又不似地名。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据《逸周书·謚法》"怠政外交曰携",认为携非地名,而为謚法。童认为"谓之'外交',或携王为叔带之流,其立殆亦托庇于戎人"。童认为"携"乃复归统一之周室给余臣的恶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