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以俸禄作为官员品级的标準。依次为上公、公、中二千石(九卿一级,月俸一百八十斛谷)、二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谷)、比二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谷)、千石(月俸八十斛谷)、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等。
1. 官品与俸秩。《后汉书·皇后纪赞》:其(公主)职僚品秩,事在《百官志》。 唐 张乔 《送庞百篇之任青阳县尉》诗:品秩台庭与,篇章圣主闻。 宋 苏辙 《谢复官表》:伏念臣忧患余生,老病兼至;废黜虽久,尚沾品秩之余。 清 昭连 《啸亭续录·御营制度》:其次大小官员扈从人等,皆按旗分品秩安立行帐。
2. 泛指等第、次序。《书·舜典》百姓不亲,五品不逊 唐 孔颖达 疏:品,谓品秩。一家之内尊卑之差,即父母兄弟子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