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妇

商妇

《商妇》节选自《聊斋志异》卷七的篇目,讲述了女鬼引诱商妇上吊而死,官府将邻居屈打成招,最终看见事情经过的小偷帮助他洗脱了冤屈的故事。

简介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着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艺术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文言短篇小说之巅峰。

原文

天津商人某[1],将贾远方[2],往从富人贷资数百。为偷儿所窥,及夕, 预匿室中以俟其归。而商以是日良[3],负资竟发。偷儿伏久,但闻商人妇转 侧床上,似不成眠。既而壁上一小门开,一室尽亮。门内有女子出,容齿少 好,手引长带一条,近榻授妇,妇以手却之。女固授之;妇乃受带,起悬梁 上,引颈自缢。女遂去,壁扉亦阖。偷儿大惊,拔关遁去。既明,家人见妇 死,质诸官[4]。官拘邻人而锻炼之[5],诬服成狱,不日就决。偷儿愤其冤, 自首于堂,告以是夜所见。鞠之情真,邻人遂免。问其裏人,言宅之故主曾 有少妇经死,年齿容貌[6],与盗言悉符,因知是其鬼也。俗传暴死者必求代 替[7],其然欤? 

注解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1]天津:天津卫,即今河北天津市。

[2]贾(gǔ古)远方:到远方经商。贾,商,此谓经商。

[3]以是日良:因此日吉利。古人外出,常据历书选所谓吉日良辰。

[4]质诸官:报之于官,请予审理。

[5]锻炼:此处意谓严刑逼供陷人于罪。《后汉书·章彪传》:“忠孝之 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注》:“《苍颉篇》曰:‘锻, 椎也。’锻炼犹成熟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犹工冶陶铸锻炼,使之成 熟也。”

[6]年齿,据山东省博物馆抄本,原缺“年”字。

[7]暴死,突然死亡。一般指自经、溺死等不正常死亡。 

译文

天津有个商人,要出远门做买卖,从一个富人那裏借了几百两银子作本钱,不幸被小偷看见了。到了晚上,小偷预先藏在他屋裏等他回来;但商人因那天是个好日子,拿到钱就出发了。小偷等得时间久了,只听商人妻子在床上翻来复去,像难以入睡。一会儿,墙上忽然开了个小门,屋裏通亮,门裏出来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手拉一条带子,走近床边递给商人妻子。商人妻用手推开,年轻女子固执地再递给她,她就接过去,起床,拴在梁上,伸进脖子,上吊了。年轻女子也就走了,墙上小门也关上了。小偷大惊,推开门逃了。

天明后,家裏人见主妇吊死,报了案。官府捉商人邻居去,严刑拷打,邻居忍受不了折磨,只得承认杀了人,几天后就要被处决了。

小偷为邻居的冤枉不平,到官府自首,说了那夜亲眼见到的事实。官府不信,对他用刑,他也不改口供,说那是真的,邻居便免了罪。官府向其他邻人调查,都说那宅子的旧主人曾经有年轻媳妇吊死过,年龄、相貌跟小偷说的完全符合,因而知道那是年轻妇女的鬼魂。

人说暴死的人必然找人作替身,真是这样吗?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又名柳泉居士,聊斋先生,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淄博)人。早岁即有文名,深为施闰章、王士禛所重。屡应省试,皆落第,年七十一岁始成贡生。除中年一度作幕于宝应,居乡以塾师终老。家境贫困,接触底层人民生活。能诗文,善作俚曲。曾以数十年时间,写成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并不断修改增补。其书运用唐传奇小说文体,通过谈狐说鬼方式,对当时的社会、政治多所批判。着有《聊斋文集》、《聊斋诗集》、《聊斋俚曲》及关于农业、医葯等通俗读物多种。还有文集13卷400多篇,诗集8卷900多篇,词1卷100多阕,以及俚曲14种、戏3部、杂着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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