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书

国书

国书是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时,由国家元首致接受国元首的正式文书。

国书分为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召回国书一般在新任大使或公使递交派遣国书时一并递交。外交使节一般在递交国书后方能正式履行职务。

  • 中文名称
    国书 
  • 定 义
    国家元首致接受国元首的正式文书 
  • 种 类
    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

基本概述

第一份国书

国书,派遣国元首为了派遣或召回大使或公使向接受国元首发出的正式文书。分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派遣国书由大使或公使亲自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大使级及公使级外交代表的国书一般由国家元首签发,外交部长副署;代办级外交代表的介绍书,由外交部长签发。

国书为一式两份。正本加封,副本不封口。各国的国书有各自较统一的格式,国与国之间的国书则格式有所不同。尽管格式有所差异,但各国国书记载事项均类似,包括:外交代表的任命及其等级,该使节代表本国元首或政府的言行,请驻在国国家元首予以信任等。

书写格式

×××国总统×××阁下:

为巩固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我任命×××先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特命全权大使。

我相信×××先生将尽力完成他所担负的使命,请您惠予接待,并对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进行的工作给予信任和帮助。

×××先生业已完成其驻×××国特命全权大使的使命,现予召回。我愿借此机会对他任职期间所受到的接待和帮助表示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签字)(副署)

×年×月×日于北京

国字第×××号

意义介绍

1950年08月07日缅甸联邦首任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吴敏登向毛泽东主席递交国书后宾主合影。

外交代表到达驻在国首都的第一件事就是呈递国书。在呈递国书之前,外交代表除了不能进行任何外交步骤、讲演、会谈及谈判等之外,礼节上拜会驻在国的高级官员及外交团成员也是不可以的。呈递和接受国书的法律意义在于: 国书接受国承认呈递国书者为驻本国外交代表,承认其所享有的各种外交权利、义务和豁免;确定外交代表派遣国及驻在国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确定外交代表正式就任日期,并根据国书呈递日期确定外交团中同级外交官之间的位次。

因为由呈递国书先后次序来决定优先位次,所以各国外交代表都会尽快与驻在国协商呈递事宜。法国路易十四时代,有一次义大利和普鲁士两国公使同时到巴黎上任,就谁先向法国国王呈递国书的问题发生争执,法国宫廷的意见为,两国公使同一天觐见国王,先到凡尔赛宫者先呈递。于是普鲁士公使半夜就到凡尔赛宫等候天明立即呈递国书。义大利公使到达凡尔赛宫时见普鲁士公使正在假寝,就从侧门进入。普鲁士公使随即赶紧跟进。等普鲁士公使到达路易十四的寝宫时,义大利公使已经读完了颂词,正準备向国王呈递国书,普鲁士公使见状不妙,急忙将国书呈放在法国国王的御床上。

通常外交代表抵达驻在国首都后,即可将国书副本及颂词副本递交给驻在国外交部,表明其已抵达驻在国首都。同时与外交部的相关部门(如礼宾司、交际司)协商呈递国书正本事宜及安排。通常认为,外交代表驻在国尽快安排国书呈递事宜是重视两国关系的表现,如无特殊原因迟迟不安排国书呈递,外交代表则会被认为受到冷遇,两国关系冷淡。特殊原因一般为,国家元首不在首都或休假;部分穆斯林国家的斋月等。也有国家习惯一次集中接受几位大使的国书。

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十三条的规定,外交代表呈递国书确定正式就任日期,有两种方式:一是向驻在国国家元首正式呈递国书时算起;二是向驻在国外交部递交国书正式副本时算起。採取哪一种方式,由驻在国自定,但必须一致对待。一些国家规定,大使向外交部递交国书副本后,即可以开始其外交工作,但到任日期仍以向驻在国国家元首呈递国书正本之日算起。中国目前即採取这样的做法。

呈递礼仪

驻维德角大使苏健向佛总统丰塞卡递交国书

国书正本必须由大使、公使亲自向驻在国元首呈递。在以英国国王为元首英联邦国家中,国书由大使亲自呈递给驻在国总督,再由总督转呈给英国国王。由于安道尔公国国家元首为两位,一位为西班牙乌赫尔主教,一位为法国总统(之前先后为弗阿伯爵、法国君主),所以使节到达安道尔履任的时候,必须分别前往西班牙乌赫尔市的主教堂及法国巴黎呈递国书。而呈递安道尔的国书,抬头则为“安道尔两大公阁下”。

一般情况下,国书只在使节到任时呈递一次即可,但下列情况则需重新递交国书:

外交代表或外交代表机构等级发生变化。如公使升为大使,公使馆升为大使馆。

派遣国国家製度发生根本变化。如由君主製变为共和製。

驻在国国家製度发生根本变化。

任命该使节的君主死亡或退位。

驻在国的君主死亡或退位。

以上需要重新呈递国书的情况多与国家元首为君主有关。共和製国家元首发生变更是否需要重新呈递国书,则有不同看法。生于德国的英籍国际法学者奥本海认为,共和製国家元首有派遣和接受使节的权力,因此其死亡、辞职、下台及任期届满卸任,其派遣及接受使节的权力也随之终止,所以除了像瑞士联邦这样以联邦委员会构成的集体元首的国家,都应该呈递新的国书;而英国人萨道义的观点相反,认为共和製国家元首变更不影响外交使节的使命,无需重新呈递国书。1928年美洲国家签订的《哈瓦那外交官公约》中的相关规定,既与后一种观点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生变化时,不要求别国使节重新呈递国书。大使递交国书的礼仪规定较严格,一般有成文的规定,同时也较隆重。

呈递国书时,使馆全体外交官要随同大使前往,但使节夫人一般不出席仪式。通常的程式为:

1,驻在国礼宾司司长和元首侍从武官以国家元首派遣的名义,乘悬挂驻在国国旗或两国国旗的礼车前往大使馆迎接大使。在英国、荷兰、西班牙及日本等部分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国家,礼车为皇家高级马车。

2,大使乘礼车抵达元首府邸、宫殿或其举行仪式的场所时,武装士兵或仪仗队应向大使致敬。有时也会奏国歌,检阅仪仗队。通常是外交使节抵达时奏使节派遣国国歌,离开时奏驻在国国歌。

3,大使正式向驻在国国家元首呈递国书。在很多国家,外交代表同时要致颂词,国家元首要致答词。通常在此之前,颂词原文会随国书副本一同递交给驻在国外长。颂词的内容一般为大使转达本国元首的问候,向驻在国人民及政府致意,恰如其分的评价和赞扬两国关系及驻在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表达使节本人愿为两国关系做出努力的意愿等。过去,大使呈递国书要口头致颂词。现在由于外交礼仪的日趋简化,一些国家在呈递国书的时候,以互换讲话稿代替口头致颂词。

4,大使应邀进入客厅会谈。内容纯属礼仪性的,一般是共叙两国友好关系,互致问候,谈些天气等无关紧要的话题。此时谈及任何实质性特别是不愉快的问题,均属失礼。

有些国家在仪式结束后还设小型酒会欢迎使节及参礼人员。

国际规定

按国际惯例,外交使节在递交国书后才被认为开始执行职务,同级外交使节的排列次序(即“在先权”)按递交国书的时间先后而定。召回国书一般在新任大使或公使递交派遣国书时一并递交。中国已将召回国书与派遣国书合并为一份国书,由新任大使递交。

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通常互换外交使节。国书是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时,由国家元首致接受国元首的正式文书。有正本、副本之分。正本由派遣国元首签署,外交部长副署,副本则印上国家元首、外交部长的签名,不签署。国书分为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

主要功能

派遣国书是派遣国元首的信任状,内容主要是请接受国元首接待所派使节并给予信任和帮助。正本由使节亲自向驻在国元首递交。在递交正本前,先将副本面交驻在国外交部长或礼宾司长。

外交使节一般在递交国书后方能正式履行职务。有的国家规定在外交使节向外交部递交国书副本后,即可开始履行职务。同级外交使节的礼宾排列次序(即在先权)一般按递交国书的时间先后而定。递交国书的仪式各国有繁有简,但都庄严隆重。在我国,外国大使递交国书的仪式在人民大会堂进行。

召回国书是召回使节的正式通知。一般由继任者在递交派遣国书时一并递交,也可由使节在职务终止时亲自递交驻在国元首。中国将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合一,即在派遣国书中加上召回离任使节的内容。

主要程式

国书仪式一般都隆重庄严,具体程式大致如下:

1、使节夫人通常不参加仪式;

2、双方参礼人员应着礼服或民族服装;

3、礼车一般由接受国提供,车上悬挂接受国国旗;

4、举行仪式的场所门前一般有武装士兵或仪仗队向大使致敬或接受大使检阅;

5、大使抵离时奏乐曲或国歌;

6、使节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国书后应邀进入客厅,双方共叙两国间的友好关系。

7、仪式后通常由使节设会感谢接受国有关官员。在中国大使递交国书的仪式在人民大会堂进行,程式与上述做法大致相同,但不安排乐队和仪仗队,而设礼兵。

各国国书

英联邦国家

以英王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国家,国书由英王签发,派遣国政府首脑副署。国书的抬头一般写国家元首的称呼及姓名。2004年12月29日,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加拿大派驻他国的使节所持国书由加拿大总督签发,而外国使节呈递加拿大的国书的抬头亦改为总督阁下。

历史记载

国书中的强势与弱势

汉文帝时,遣使匈奴所致送的国书中说:“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汉朝君主自称皇帝,称匈奴则为大单于,此二种头衔乃双方各自认定的称呼,因此,汉朝国书可说是遵循了对等往来的原则。不过,匈奴的老上稽粥单于在汉降臣中行说的煽惑下,回致汉朝国书时却倨傲其辞地说:“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史记·匈奴列传》)以“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加于匈奴大单于之前,自抬身价,明显地逾越了对等的界线。

隋文帝时,突厥与隋之间的国书也发生过类似的问题。当时,突厥因内部纷乱,对外数为隋所败,沙钵略可汗向隋请和求援。一开始,在致隋的国书中,沙钵略说:“从天生大突厥天下贤圣天子·伊利俱卢设莫何始波罗可汗致书大隋皇帝。”其中从天生、天下贤圣天子二语,显然犯了大隋天子的忌讳,因此,隋文帝答书时将称谓改为:“大隋天子贻书大突厥伊利俱卢设莫何沙钵略可汗。”(《隋书·北狄传》)

宋朝时,宋、金之间的外交关系数变,在双方的国书称谓上也有所反映。初时,双方为对等敌国,国书的起首为“大金皇帝谨致书于大宋皇帝阙下”或“大宋皇帝谨致书于大金皇帝阙下”(《大金吊伐录校补》)。钦宗时,由于金、宋之间为伯侄关系,因此,国书中便见“侄大宋皇帝桓谨致书于伯大金皇帝阙下”,“桓”为钦宗的名字,作为晚辈,连皇帝名讳都须附上了。最后,钦宗向金国投降,降表中一开始即称“臣桓言”,末尾则是“天会四年十二月日,大宋皇帝臣赵桓上表”,连纪年都改奉金国的正朔,实道尽亡国之君的无奈与悲哀。

倭国曾被隋炀帝拒斥

四方诸国也有因致书无礼而被中国天子拒斥的,最着名的例子当属倭国。隋大业三年(607),倭王遣使致送的国书说:“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蛮夷之国竟敢与中国天子半分天下,平等对称,炀帝看了很不高兴,对鸿胪卿下令说:“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隋书·东夷·倭国》)

日本国书曾没有提交给民国摄政内阁

国书

1923年,直系军阀曹锟将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赶下台,总统职权由摄政内阁代行。此时,日本新派驻中国的公使芳泽谦吉抵达北京,他认为日本天皇写给中华民国总统的国书不应呈递给摄政内阁,就以中国现今没有总统,无法递交国书为由,没有按惯例安排礼节性拜访外交部,协商呈递国书事宜。随即就以日本驻华公使身份拜会各国驻华公使及一些内阁总长。时任外交总长的顾维钧表示,芳泽谦吉未拜访外交部,外交部不知他来华身份,亦不承认其具有任何身份,不与其交往。只有当他向外交总长递交国书副本后,外交总长才与其打交道。后来,芳泽谦吉不得不照办。

我国第一号国书是用毛笔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字第一号国书为首任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王稼祥大使的国书。国书以毛笔书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署,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副署,1949年10月20日签署于北京,同年11月3日由王稼祥大使向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什维尔尼克主席递交。

驻华大使

2015年4月14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4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九国新任驻华大使递交国书。

他们是:马拉维驻华大使纳蒙德维、中非驻华大使姆巴佐阿、汤加驻华大使乌塔阿图、英国驻华大使吴百纳、泰国驻华大使醍乐堃、南非驻华大使姆西曼、哈萨克驻华大使努雷舍夫、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安提瓜和巴布达驻华大使斯图亚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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