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的任务
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 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託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 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託,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係的项目;争取 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繫,开 展交流与合作。基金委下属机构
基金委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谘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 作机构。基金委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和计 划;组织实施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资助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 法,负责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审批以及经费发放等方面的事务,并 提供相关的谘询和服务;监督和检查接受基金委资助的项目和人员使用基金 的情况等。
注:目前,亚非及南太地区事务部与欧洲事务部和美洲事务部合署办公。亚非事务划归欧洲事务部;南太地区划归美洲事务部。
近期活动
8月10日,国家留学基金委日前下发了《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获得资助的学生将享有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一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至12个月。
申请人须在9月1日至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向学校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资助人选将按照“个人申请、高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
按照规定,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