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套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範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务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準。客观题考试採用闭卷的方式。主观题考试配备法律彙编,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智慧财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考试分为同年度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客观题每张试卷分别为分150分,主观题满分180分。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範围以法务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法务部公布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包括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準,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省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其中,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22日开考。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于6月5日至6月20日报名,考试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从2018年开始,有关部门将对司法考试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司考改革,用高标準倒逼高质量。
报名程式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法务部公告及有关档案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务部公告和有关档案,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布报名事项时,应当明确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
司法行政机关採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成绩查询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考试成绩一次有效。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务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通过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务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工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法务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一般会于11月20日左右公布,可通过法务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考试网上成绩查询的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逾期将不能查询。
成绩异议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省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法务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範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法务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职业证书
证书分类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客观题180分以上主观题108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证书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评卷。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法务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法务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法务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法务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合格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率
2018年前,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为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地区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了相应的照顾、倾斜政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通过分数以及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等。为方便少数民族考生,自2003年起,国家司法考试试卷除汉文外,增加使用哈萨克文、维吾尔文、朝鲜文、蒙古文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
| 年份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通过率 |
|---|---|---|---|
| 2003 | 240 | - | 10.18% |
2004 | 360 | 335 | 11.22% |
2005 | 360 | 330 | 14.39% |
2006 | 360 | 325 | 15.00% |
2007 | 360 | 320 | 22.39% |
2008 | 360 | 315 | 约25.00% |
2009 | 360 | 315 | 约22% |
2010 | 360 | 315 | 约16% |
2011 | 360 | 315 | 约10% |
2012 | 360 | 315 | 约10% |
2013 | 360 | 315 | 约10% |
2014 | 360 | 315 | 约10% |
2015 | 360 | 315 | 约10% |
2016 | 360 | 315 | 约10% |
备考建议
複习计画
一、作好複习的準备系统複习要有相对集中的时间,複习前将教材、笔记、複习资料準备好。
二、複习中要文字图像交替
文字图像交替能利于记忆,加深知识在脑海里的时印象。
三、定时定量做事——时间要有限制性
制定学习目标,做多少事,需要多少时间,要相对地定死,既自己给自己规定硬指标,是忙时还是闲时都要有学习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
四、习题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保障
知识强化:通过做题练习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温故而知新,同时增强记忆;
时间安排
先打基础,然后抓重点,主攻三大诉讼及民刑这5大法,重点在高投入高产出的学科上花大力气,同时照顾好其他小法中的大的得分点,在此基础上力求全面複习!
第一阶段:2014年2月1日——2014年3月1日(第一轮複习)考虑到第一阶段有春节的影响,第一阶段複习提前至2013年1月,请参考第一阶段複习细化指导。
第二阶段: 2014年3月中旬——2014年7月1日(第二轮複习) 此阶段是複习的攻坚阶段,主攻方向是5大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诉讼法)],五大法占司考总分的70%
第三阶段:2014年7月2日——2014年8月10日(第三轮複习) 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
第四阶段:2014年8月11日——2014年9月1日(第四轮複习) 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分知识点归纳总结),此阶段要相当重视总结归纳!
第五阶段:2014年9月2日——2014年9月考试前(适当休息,心态调整)
相关问题
问: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答: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
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问: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法务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问:如何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
答: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準。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可登录法务部网站查询。
问:可以使用哪些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