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成员由党政军机关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同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负责人担任。其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域国防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国防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