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分权

地方分权

地方分权,"中央集权"的对称。单一製国家的一种类型。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的法律,地方居民自主地组织地方公共机关,自主地处理在地区事务。以英国为典型。

  • 中文名称
    地方分权
  • 外文名称
    decentralization
  • 类    型
    单一製国家的一种类型
  • 对    称
    中央集权

地方分权(decentralization)

dì fānɡ fēn quán

"中央集权"的对称。单一製国家的一种类型。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的法律,地方居民自主地组织地方公共机关,自主地处理在地区事务。以英国为典型。

国家权力依法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行使的製度 。中央集权的对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範围一般规定在宪法和法律中。除军事、外交等全国性重要事项由中央政府统一掌管外,凡地方可以处理的事项,如工农业、商业等,均由地方政府负责。有的如交通、财政等项,则由中央与地方分管。地方政府除依法行使其职权外,还须执行中央政府交办的全国性政务。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多採用地方分权。

地方分权,也叫非中央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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