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义
基金契约规範基金各方当事人的地位与责任。管理人对基金财产具有经营管理权;託管人对基金财产具有保管权;投资人则对基金运营收益享有收益权,并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契约也为制定投资基金其他有关档案提供了依据,包括招募说明书、基金募集方案及发行计画等。如果这些档案与基金契约发生牴触,则必须以基金契约为準。因此,基金契约是投资基金正常运作的基础性法律档案。主要内容
基金契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基金的持有人、管理人、託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的发行、购买、赎回与转让等;基金的投资目标、範围、政策和限制;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费用、收益分配与税收;基金终止与清算等。 与一般的“委託理财协定”不同的是,基金契约并不是要投资者去与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签约,在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的契约内容基础上,你认购基金的行为就意味着你默许了契约,愿意委託该基金管理人“代你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