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官製

夏朝官製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製王朝,它的最高统治者是“王”,其下设有各种职官。夏朝时期国家规模较小,机构也简单,没有明确的分工。在这个时期,国家的君主称为“后”或“王”。在王以下权力最大的是“史”,也称为“巫”。他们是神与人间的沟通者,神的旨意由他们传达给君主,再由君主来执行。

  • 中文名称
    夏朝
  • 地方官製
    侯、伯
  • 中央官製
    相、卿士、卜、祝、史、师
  • 性    质
    奴隶製王朝

背景

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约前17世纪)是我国第一个世袭王朝,也是最早的奴隶製国家。在夏朝初建时,最高统治者称后,以后称王。后字的本意是生育,也含有祖先的意思,说明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氏族组织中脱胎出来,最高统治者是以祖宗的身份行使权力。王字的本意,据董仲舒分析,三横代表天、地、人,一竖是贯通三者之间的人,也就是王。《说文解字》也说:王,天下之所归也。意思是说,天下归心于王,王是人间最高权力的代表。夏朝从禹到桀,共有17个王。

中央官製

中央:相、卿士、卜、祝、史、师;

王下面最重要的官是三正和六事之人。正是官吏的通称。

夏朝有车正掌管车服,庖正掌管膳食,牧正掌管畜牧,都是直接为王室服务的官吏。三正不同于这些正,指高层次官长,主管政事,通常有二三人。六事之人经常在王左右,地位也很高,有戎事的时候,可以代王统率军队。

此外,比较重要的官还有遒〔qiu囚〕人、啬夫、大理、太史、羲和、瞽〔gu古〕、官师等。

遒人是王的近臣,主要负责下达王命,宣布政令。同时兼有征求意见、下情上达之责。

啬夫是执行国家经济权力的官员。负责征收农业剩余生产物。

大理是具有司法职能的官员。掌管刑狱,调解诉讼。

太史是史官。掌管记事和册籍。

羲和是掌管历法的官员。

瞽即乐师。掌管祭祀和王娱乐时候的音乐。

官师是校(即学校)的教官,对王也有规谏之责。

地方官製

地方:侯、伯

夏朝已开始按地域划分政区。

牧是派往各政区征收贡赋的官员。不过,在夏王的统治下,仍然存在着许多部族,如葛、韦、顾、昆吾、商、周等。这些部族的首领大多称伯,也有称某某氏的。伯是一方之长,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要受夏王的製约。相传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另一次大会,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国语·鲁语下》)。夏王芬的时候,九夷来御(御,指服劳役)。夏王芒的时候,命九夷,狩大海,获大鱼(《竹书纪年》)。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各部与夏王朝的隶属关系。

政治製度

夏朝的法製指导思想可概况为奉天罪罚。

奉天罪罚的法製观表现为; 一方面统治者的统治依据来自于天命。另一方面打着天的旗号实现统治。

夏奴隶製部落王国是在原始公社製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在原始公社製度逐渐解体的过程中,父权家长製家庭成为对它的一种摧垮力量。奴隶製国家的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就是以父权家长製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国家形成之后,各级贵族组织仍然要保持旧的血缘联系,严格区分姓氏。王室分封各部族,除保持它们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地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这种宗族关系,虽然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製,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製为核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

政权结构

国王是夏朝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其下属的军队、官吏和监狱等,是维系国家政权的支柱。

夏朝军队的组织形式,在啓讨伐有扈氏时,于甘地誓师所作的誓词中,可略见端倪。《史记·夏本纪》云: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啓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汝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子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鹹朝。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啓在战争开始之前,召集臣属,声讨有扈氏的罪行,并告诫将士,要忠于职守。立功者赏,违命者严惩不贷。啓灭有扈氏之后,诸侯皆臣服。誓词中提及的六卿、六事之人、左、右、御等,皆军队将士的称谓。

六卿,《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

六事之人,集解引孔安国曰: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左、右,集解引郑玄曰:左,车左。右,车右。御,集解引孔安国曰:御以正马为政也。

车战是夏代的主要战斗形式。蔡沈《书经集传音释?甘誓》云:古者车战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击刺,御者居中,以主马之驰驱也。此种由左、右、御三人组合而成的车战形式,一直延续至商、周时期。

正,是夏代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吏之通称。见诸文献的有车正、牧正、庖正等,分别为管理车辆、畜牧和膳食的官吏。《左传·定公元年》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曾为有仍氏牧正。后逃奔有虞,为之庖正。

夏朝设定太史令。太史令终古以谏桀无效而奔商闻名于世。

夏朝有掌管天地四时的官吏。《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云;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时之官。

夏王还临时委任臣属执行专门的使命,犹如后世之钦差大臣。《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集解引孔安国曰:胤国之君受王命往征之。郑玄曰:胤,臣名也。夏朝已製定刑罚。《左传·昭公六年》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史记·夏本纪》所载《甘誓》,对军队的刑罚有具体阐述。用命,赏于祖。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行。有功即赏祖主前,示不专也。不用命,僇于社。集解引孔安国曰;又载社主,谓之社事。奔北,则僇之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也。子则帑僇女。集解引孔安国曰:非但止身,辱及女子,言耻累也。

夏代有监狱。《史记·夏本纪》云,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索引曰:狱名。

历史记载

《礼记·明堂位》说:夏后氏官百,百表示多。古代文献对夏朝官製缺少详细记载,这也与国家机器建立初期的官职设定必定粗略有关。即便如此,一些零散的材料仍可使我们对夏朝职官设定有少许了解。《左传·定公元年》记载: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车正是主管造车的官。传说奚仲很善于造车,所以做了夏朝的车正。又《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为夏王前,曾做诸侯有仍氏的牧正,后来又逃到有虞氏那裏做庖正。牧正是主管畜牧的官,而庖正是主管膳食的官。夏朝有军队,进行过多次战争,自然有统率军队的官长。《尚书·甘誓》说:啓与有扈氏大战于甘,乃召六卿。郑玄注说六卿是六军的将领,这是用后人的观念作解释,实际的官名尚不清楚。夏朝有监狱。《竹书纪年》说:夏后芬三十六年作圜土。芬是啓以后的第七个夏王,当时由于阶级矛盾尖锐,夏王芬便建筑圜土来囚禁反抗者。圜土是圆形的土牢,把罪犯圈围在其中。这也表示有司法的官员。《尚书·胤征》、《左传·昭公十七年》都记载了夏代发生日食的时候,出现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的情形。这裏的瞽是乐官。对啬夫的职掌,后人解释不一,有的说是主管祭祀所用布币的官,有的说是主管耕作奴隶的官。总之,尽管夏朝的职官设定十分简略,但其官僚机构毕竟已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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