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丞

大理丞

大理寺丞在北齐时为七品,隋时为正七品下。唐时为从六品上。北宋初为寄禄官,元丰改製后为正八品职事官。明初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五品。清初满员正四品、汉员正六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正六品。

  • 中文名称
    大理丞
  • 释    义
    官名
  • 朝    代
    北齐
  • 官    品
    七品

大理丞介绍

官名。晋武帝时始为廷尉置丞。南朝沿置。北魏亦置。北齐以大理寺为署名。遂称大理丞。

设定人员

原只一人,隋初为二人,炀帝改为勾检官,增至六人,分判狱事。唐又为大理丞,秩从六品上。丞一般为主官副职之称,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少卿,丞之职在正刑之轻重。唐製,丞断罪后,须经大理正审核。宋初仍设,后渐以他官兼。元丰官製行,以推丞、断丞代原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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