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由
夷州即今天的台湾省。夷州,又称“夷洲”在临海郡东南,去郡二千里。土地无霜雪,草木不死。四面是山,众山夷所居。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乃是石也。此夷各号为王,分划土地,人民各自别异,人皆髡头,穿耳,女人不穿耳。作室居,种荆为蕃鄣。土地饶沃,既生五穀,又多鱼肉。舅姑子父,男女卧息共一大床。交会之时,各不相避。能作细布,亦作斑文。布刻画,其内有文章,好以为饰也。…… (引自戴天昭 1996,3)
地名变迁
漳、泉、兴、福四界内彭湖诸岛,与琉求相对。”可见,琉求即指台湾省。历史上,“琉求”还被写作“流求”、“琉球”等。明代,台湾省被称作“鸡笼”,并已开始使用“台湾省”这一称呼。当时的“琉球”指现在的琉球群岛。在明代,琉球群岛不属日本,有自己的政权。详见《明史·鸡笼传》和《明史·琉球传》。
古代时
台湾省古称夷州、流求等,古荒无人烟之地,不通中原,名曰东番,早期为南岛夷人原住民所据。
三国时
孙权听说夷州(今台湾省)有数万家,掳来可以补充民力,扩大兵员。于是,在黄龙二年(230年)春,孙权派遣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万余名官兵“浮海求夷洲及澶州”。详见《三国志·吴志·孙权传》。当时孙权的这支部队在台湾省驻扎了一年时间,后因军士水土不服才返回大陆。详见《临海水土志》。这是台湾省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政权统治及驻军记录。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台湾省是中国的领土,宗主权属于中国。
隋朝
隋开皇中,隋文帝派遣虎贲陈棱,侵略澎湖三十六岛。
公元607年、610年,隋炀帝(杨广)曾两次派人到当时称为“流求”的台湾省岛。第二次率兵万余人,从广东潮州起航,经一个多月的航行,到达流求时,流求人以为是大型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这是中国军队第二次来到台湾省。
元朝
元祖至元二十八年九月,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六千军往降之......冬十月,乃命杨祥充宣抚使,给金符,吴志斗礼部员外朗,阮鑒金部员外朗,并给银符,往使琉求。这就是忽必烈派人到台湾省宣抚的记录。
元代在澎湖设立巡检司,并课税。汪大渊《岛夷志略》记载曰,澎湖“地隶晋江县,至元年间,立巡检司”,“职巡逻,专捕获”,兼办“盐课”。
明朝
明嘉靖四十二年,闽浙一带东南海寇林道乾,掠近海郡县,福建都督俞大猷征讨之,追至澎湖,林道乾逃入台湾省。
明天启元年,被称为开台王的海寇福建人颜思齐占领台湾省,并引日本倭寇据其地。
明朝在澎湖驻军。《明史·兵三》中记载:天启中,筑城于澎湖,设游击一,把总二,统兵三千,筑炮台以守。
明朝中叶,福建巡抚黄承玄基于当时倭寇侵扰中国,提出要加强澎湖防卫,并随时察视台湾省。当时台湾省北部的居民主要居住在鸡笼和淡水两个渔港,为防御的重点。详见《明经世文编·黄承玄》。
1603年,沈有容率军到台湾省,驱逐倭寇。详见《东番记》。
日本曾企图进攻“鸡笼”,琉求国派使者通知中国防备。《明史·琉求传》载:四十四年,日本有取鸡笼山之谋,其地名台湾省,密迩福建。尚宁遣使以闻,诏海上警备。台湾省位于大陆与琉球之间,从这里可以看出,台湾省是中国的领土,不是琉球的领土。
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入台湾省南部。1626年至1642年西班牙殖民者侵占台湾省北部,后被荷兰人驱逐。
荷兰政府不是统治台湾省的第一个政府。早在三国,台湾省就是东吴的统治下,说孙权到台湾省当海盗毫无依据。孙权的部队从台湾省带回原住民,并不能说明中国对台湾省没有主权,也不是做海盗的依据。荷兰人才是入侵台湾省。台湾省的宗主权属于中国,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
就连荷兰人在《巴达维亚城日记》中也说:“台湾省原是中国皇帝的领土,是我们和中国签了协定,才可以在这里通商。这个协定并不是和中国政府签的,而是和驻福建的军方、衙门签的,是他们默许的。”正因为这个协定的不正规,所以到现在,没有在史书中看到这个“协定”的名称。
郑成功在致荷兰殖民总督揆一的《谕降书》中严正指出:“然台湾省者,早为中国人所经营,中国之土地也。”“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
16世纪中期,台湾省原住民巴布拉族、猫雾捒族、巴则海族、洪雅族于台湾省中部成立大肚王国。
明末,盘踞在台湾省的海盗郑芝龙降明。经福建巡抚熊文灿的批准,郑芝龙从福建向台湾省移民。郑芝龙是郑成功的父亲。详见《赐姓始末》,黄宗羲着。
清代
清顺治十八年,海寇郑成功逐荷兰人据之,伪置承天府,名曰东都,设二县,曰天兴,曰万年。其子郑经改东都为东宁省,升二县为州。康熙二十二年讨平之,改置台湾省府,属福建省,领县三。雍正元年,增置彰化县,领县四。
清雍正九年,台中的大肚王国发生大甲西社番乱,各族人陆续逃离原居地,迁往埔里(南投县北部)一带,大肚王国亦终告瓦解。
清光绪十三年,改建台湾省行省,下辖台北、台南、台湾省三府,台湾省正式划归中国清朝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