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哈特

奥利弗·哈特

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1948年生于英国伦敦,哈佛大学Andrew E. Furer经济学教授,经济计量学会、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院士,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1974年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任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

2016年10月10日,因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 中文名:奥利弗·哈特
    • 外文名:Oliver Hart
    • 出生地:英国伦敦
    • 出生日期:1948年
    • 职业: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
    • 主要成就: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

人物经历

1969年获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数学学士学位;

1972年于华威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74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以及剑桥邱吉尔学院研究员;

1984年,他回到美国,在那里他曾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

1993年以来任教于哈佛大学;

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主任。

研究方向

奥利弗·哈特关注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公司金融和法律经济学等研究领域,是契约理论、现代厂商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的创立者之一。专着《企业、契约与财务结构》是其代表作,书中他进一步发展了产权理论,提出了“不完全契约”理论。

获奖记录

2016年,哈特凭藉“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与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共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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