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1969年获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数学学士学位;1972年于华威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74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以及剑桥邱吉尔学院研究员;
1984年,他回到美国,在那里他曾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
1993年以来任教于哈佛大学;
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主任。
研究方向
奥利弗·哈特关注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公司金融和法律经济学等研究领域,是契约理论、现代厂商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的创立者之一。专着《企业、契约与财务结构》是其代表作,书中他进一步发展了产权理论,提出了“不完全契约”理论。
获奖记录
2016年,哈特凭藉“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与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共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