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好运会
为祝贺国际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国际体委)诞生在中国,新喜盛事之际,首选好运开年盛宴呈献于世,隆重推出综合性明星好运会。按照《国际体委宪章》规定,每一届一个国家(地区),为培育国际体委附有坚实的文明历史和体育道德风尚,前五届均在中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每两年举办一届,每一届的举办时间8至9月之间,会期(包括开幕式)为10天。2012首届北京明星好运会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首届明星好运会于台北时间2012年8月31日20时12分开幕,开闭幕式将在北京鸟巢举行。明星好运会赛期共10天,闭幕时间为2012年9月9日。各单项竞赛地点招标确认。
二、竞赛项目
(一)一类项目:田径、射击、射箭、武术、篮球、足球、网球、门球、桌球、羽毛球、高尔夫、保龄球、檯球、场地脚踏车。
(二)二类项目:体育舞蹈、舞台艺术表演、健美、健美操。
(三)三类项目:围棋、象棋、西洋棋、桥牌、麻将。
三、竞赛分组
(一)文学艺术组:港澳台与内地文学艺术界
(二)文艺院团组:港澳台与内地文化艺术院团
(三)文艺院校组:港澳台与内地文化艺术院校
(四)新闻媒体组:港澳台与内地广播电视与报社
(五)经协机构组:港澳台与内地经纪人与协会组织
(六)退役健儿组:港澳台与内地退役运动员单位和个人
(七)网路传媒组:港澳台与内地知名网路媒体与文化传媒
(八)着名企业组:内地、港澳台与在华外企主席、董事长与总裁
(九)劳动模範组:内地全国劳动模範单位和个人
(十)体育健身组:港澳台与内地知名体育健身公司与俱乐部
(十一)高等院校组:港澳台与内地高等院校与职业中专学校
(十二)影视剧组:港澳台与内地电影电视剧製作发行单位
四、竞赛方式
单组单项预赛、正式比赛、决赛和总决赛
组与组为挑战赛与冠军总决赛
五、奖项设定
1、个人单项设立金、银、铜牌及获奖证书;
2、团体单项设立奖盃及获奖证书,一人一杯包括获奖证书;
3、挑战赛和冠军总决赛设立包金镶玉大金杯及获奖证书;
4、参赛单位设立组织奖,奖盃、获奖证书;
5、奖牌奖金设定为金50万元、银30万元、铜20万元人民币;
6、奖盃奖金设定为团体竞赛奖盃20万元人民币;
7、单位组织奖项设定为金杯10万元、银杯5万元、铜杯3万元人民币;
8、挑战赛和冠军总决赛设立发金为100万元(总计10个);
9、奖项积分设定为总冠军1万分、金牌8千分、银牌5千分、铜牌2千分、组织奖金、银、铜分别为5千分、3千分和1千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