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劳动局

孝昌县劳动局

简介

孝昌县劳动局成立于1993年,2001年11月,因机构改革,在原孝昌县劳动局基础上组建了孝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系统现有工作人员116人,其中:机关19人,事业单位人员97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社保股、劳动工资股、培训和失业就业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内设两个事业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劳动培训中心;下辖七个二级单位:劳动就业管理局、劳动保险局、医疗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其中:副科级事业单位6个,正股级事业单位1个。进年来,连续五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先后两次被授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在全县民主评议行风中取得两个第一的好成绩;养老保险、农业劳动力转移、医疗保险等工作多次受到市县表彰。

    • 中文名称:孝昌县劳动局
    • 行政区类别: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
    • 下辖地区:花园、季店、小河
    • 政府驻地: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
    • 电话区号:0712
    • 邮政区码:432900
    • 地理位置:东洪花大道劳动大楼

主要职责

孝昌县劳动局位置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蒐集就业、失业等相关信息,并引导就业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统筹制定全县城乡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係转续实施办法,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做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指导性意见,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巨观管理。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中、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办法、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和安置计画,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转随调家属及驻孝昌部队随军家属安置计画。

(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县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全县协调劳动关係的规範性档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係协调机制;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县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用人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交流、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员管理地方性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对外交流和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开发区、观音湖管委会、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档案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处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和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政务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协调维稳、应急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查研究;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谘询和内部有关法律事务。负责局机关、县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党建、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本局和县公务员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文明单位、文明系统创建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其他有关职能股室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履行监管职能,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基金和规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依法监督全县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分析、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制定局机关、县公务员局各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各项资金收支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县本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画审核工作;负责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画审核申报和资金支付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县公务员局和所属事业单位县公务员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有关申报项目和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拟订全县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相关规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画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相关规定;组织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在孝昌就业管理办法,承办外国人员来孝昌就业行政许可;制定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落实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準。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配套措施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责任履行和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力资源和职业能力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制定本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準入管理制度;承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行政许可,组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及发证工作;执行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画。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规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制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评价、选拔、表彰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共实训基地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準和行业标準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办法并指导实施。

人才管理与职称股

落实县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做好协调督办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吸引中、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留学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及孝昌紧缺专业本科人员来孝昌工作、服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县直专家学术、生活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专家联谊活动;指导二次人才开发。拟订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实施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许可权,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定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指导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县属事业单位人员和县直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全县并组织实施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

社会保障股

拟订劳动契约、集体契约制度实施规範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负责改制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契约审查登记工作;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巨观调控办法;负责劳动标準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拟订并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负责局维稳、应急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拟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绐付标準,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完善企业职工退休相关规定,办理县直统筹单位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办理全县参保职工、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伤提前退休审批手续;办理县直统筹单位职工死亡、遗属以及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的审批手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法规;统筹规划全县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规定、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拟订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县直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查与年审;拟订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承担县直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县直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负责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受理全县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起草农村养老保险地方性规章;拟定全县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全程规範化操作标準;拟定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土地徵用过程中落实被征地农民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拟订全县农村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工资福利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标準和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

劳保监察和仲裁股

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全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範化建设,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契约(聘用契约)鉴证服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县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职位管理与考试股

组织制定有关公务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指导全县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按照管理许可权,承担县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有关工作;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迴避、辞职辞退、调任转任、职位聘任等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依法办理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和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计画,组织实施考试录用工作;负责拟录用公务员的考察工作;完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按照管理许可权,加强全县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巨观管理,规範干部任免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规定、安置计画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单位计画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教育与考核奖惩股

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拟定公务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準及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县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公务员培训机构评估认定製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县行政学校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拟定公务员培训机构、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务员行为规範、职业道德建设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公务员对外交流与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及县级荣誉制度,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办法,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和协调县直部门全县综合性表彰奖励活动;做好县级表彰奖励和以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务员惩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维稳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建设东路25号劳动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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