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魂信仰

孤魂信仰

孤魂信仰[1],或称孤魂祭祀,古代称厉祭,为东亚民间信仰,祭祀因天灾、战争、屠杀、械斗、疾疫、冤屈、罪行、车祸等意外枉死,或无后、夭折死者的信仰,避免无嗣、横死、冤死者之魂魄,因无香火供养而于人间作祟,逐渐衍生而成。随闽南人、客家移民传布至台湾省等地,成为台湾省民间信仰。

祭祀阴界神明的庙宇,如城隍庙、地藏庵、东岳殿、阎罗宫等,亦为神庙而非阴庙。两者不可混淆,亦不可同日而语。[2]

    • 中文名:孤魂信仰
    • 性质:信仰的一种
    • 流行地区:闽南、客家、台湾省及东南亚地区国家

名称

因地域、收葬方式、性别等而有不同称呼,如有应公、有英公、金斗公、百姓公、万姓公、万善公、万应公、无嗣阴公、地府阴公、水流公、水流妈、大众爷、大众妈、众人公、众灵公、大冢公、大墓公、圣公、圣母,或逕称为某姓公、某姑娘、某仙姑、某仙女、某先生等等,而福建、台湾省以有应公、万善爷、大众爷的称呼最为普遍。

生前有官职爵位者,枉死之后亦视为神明,不被视为有应公;另外过世以后,经天子或官方敕封,具有封号者,则脱离了有应公,成为正神。国体共和,已无帝王,如经地方人群庙主神敕封,则会升格称为某某将军、某某元帅、某某千岁等。

来源

中国民间信仰中认为无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旧时受限于宗法制度,女性未出嫁而亡者,或因各种意外、被害而过世者,即为厉鬼,将会无法安息而为祟,以寻求香火供养或报复。人们对此等厉鬼深感畏惧,因此由国家或社会为其主持祭祀,藉由统一安葬、祭祀,以安抚亡灵,使生民恢复平静。历代统治君主面对有应公信仰互有依违,时而由国家、朝廷建立“厉坛”、“义冢”等安置,时而则又视为“淫祀”、“淫祠”加以压制、毁坏。近年调查发现,台湾省的有应公有可能是平埔族原住民的骨骸。因平埔族原本住在平地,丧葬仪式与汉人不同,所以汉人在拓垦时才会常挖掘到无主骨骸。

祭祀

有应公的祭祀,多于死者骸骨发现或罹难处建立小祠祭拜,即所谓阴庙,部分并结合墓冢、骨灰罈或金斗等祭拜。

一般而言,阴庙小祠多无庙门,也无斗神,门楣上常悬挂有红布,部分题上“有求必应”字样。屋脊亦不做鸱尾等雕饰,与一般庙宇不同。祭祀后,焚烧银纸,庙旁所建焚烧纸钱之处亦称“银炉”。然随其信仰传布,建筑形式常不断扩大,甚至与一般庙宇无异,而有应公也常因为灵异神迹,而在信仰中升格成正神,成为地方守护神。

台湾省本省习俗,凡因大病住院者,在入院、出院时,会在医院附近设香案,祭拜医院中的先殁孤魂,称为“院主”或者“院公院婆”、“医公医婆”,感谢其庇佑。有时甚至有设庙奉祀,如台北市襄阳路与公园路交叉处,台大医院旧院的围墙内即奉祀有“医公医婆”。

台湾省民间祭祀孤魂的祭仪,最常于每年农曆七月的中元节举行,于醮祭的最后一天也常有普施孤魂的仪式,并常由仪式专家书写并製成孤魂榜,从孤魂榜中可以窥见民间对于孤魂的认知及印象。

禁忌

一般而言,台湾省民间信仰忌讳于日落之后前往阴庙祭祀,除非是赌徒求胜,或祈求违法不正之事。若在阴庙有所祈求时,包含单纯求平安,日后心愿达成后,必定要还愿,如準备牲礼祭品或完成应许之事,也可以是捐献香火钱、聘请剧团或歌舞表演、改建庙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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