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大学部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部毕业生在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

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 中文名称
    学士学位
  • 外文名称
    Bachelor's Degree
  • 教育层次
    大学大学部层次
  • 教育性质
    高等教育

基本介绍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準达到规定标準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得主。

学士学位

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部毕业生在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

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并可以据此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学位分类

按学士学位的种类大概可以分为十二大种: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教育学、军事学、哲学、历史学、文学、法学学士学位。教育部下达新版大学部专业目录,2012年啓用。

新设定的13个学科门类,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军事学。其中艺术学是首次设立。原来归于“文学学士”的表演、音乐、舞蹈艺术专业划归于“艺术学士”。

获取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部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部),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大学部生(包括成人专升本)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参加各大学的网上远程教育大学部(专升本)学习,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学士学位。

其他相关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大学部文凭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準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準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得主相应的学位证书。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着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準,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其他学位简介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準达到规定标準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得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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