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安南属明时期(1407年─1427年),在越南被称为“第四次北属时期”(越: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4/时北属𠞺4?)或“属明时期”(越:Thời thuộc Minh/时属明?),是越南(安南)被中国明朝永乐、洪熙、宣德三代皇帝统治的历史时期。在此一期间,明朝消灭越南胡朝,改称越南为“交趾”(当时国境相当于现今的中部及北部),扫平意图恢复陈朝统治的后陈朝势力,建立起府、州、县的中央直辖方式,採取移风易俗及推行儒学教化的政策。但明朝的统治激起越南人民反感及叛变,尤以蓝山豪族黎利最具影响力,并于抗明十年战争(1418年─1427年)后结束属明时期。后世历史学家,如中国郭振铎、张笑梅,指出明朝佔领越南之举实属“非正义”,不过该时期裏,中越两国的文化、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对越南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明朝侵入越南
背景
中国明朝之所以发动侵越,与越南内部斗争有着密切关系。1400年,陈朝权臣胡季牦篡位,建立胡朝,改国号为“大虞”。不久后自称太上皇,由儿子胡汉苍即皇帝位。由于前朝陈氏原是向明朝称臣,世世受明册封,凭着篡夺得国的胡氏为免惹起明朝猜疑,便于1403年农历四月丁未遣使赴明,向刚起兵夺位的明成祖声称陈氏“宗嗣继绝,支庶沦灭,无可绍承。臣,陈氏之甥,为众所推”,欲借此声称自己具有统治资格,要求明朝册封。明成祖派杨渤到越南观察后,当地陪臣耆老跟随他向成祖上奏称“众人诚心推𡗨权理国事”,明廷一时再没有怀疑的理由,便封胡汉苍为“安南国王”。
1404年农历八月乙亥,陈朝遗臣裴伯耆到明廷,控诉胡季牦父子“弒主篡位,屠害忠臣”,要求明朝出兵“擒灭此贼,蕩除奸凶,复立陈氏子孙”;八月丁酉日,有一位自称陈氏子孙,名叫陈天平的人(越南史籍写作“陈添平”,《大越史记全书》称他的身份本是“陈元辉家奴阮康”),从寮国入明,亦向明帝诉说胡氏篡位的经过,要求恢复陈氏统治。其后,明成祖当着胡朝的来使面前,安排陈天平与他们会见,使一众来使都错愕下拜,甚至涕泣,适值裴伯耆在场,向来使责以大义,场面紧张。明廷于是对越南政局多所干涉,派员查核实情,胡朝明白势不得已,唯有承认责任,要求“迎归天平”。
另外,明越两国又因领土问题出现外交风波。1405年,广西省思明土官及云南省宁远州土官向明廷控诉,辖境猛慢、禄州等地被越南所佔。为此,明廷于该年农历二月,遣使责难胡朝,要求取得禄州,胡朝便被迫将古楼等五十九村交给明朝政府。[1-3]
胡朝虽然愿意息事宁人,但两国关系仍然紧张。其后,胡朝所派到明廷的使节,都遭扣留,不许回国。明廷又派员入越,查探山川道路险要之地,以为日后南征的準备。另外,胡朝的南邻佔城,曾于1404年遣使入明,声称遭到胡氏“攻扰地方,杀掠人畜”,并进一步“请吏治之”,这亦引起了明廷的注意。
不过,明成祖仍未敢轻言出兵。1405年年底,云南将领沐晟建议出兵,却遭明成祖反驳说:“尔又言欲发兵向安南。朕方以布恩信,怀远人为务。胡𡗨虽扰我边境,令已遣人诘问,若能摅诚顺命,则亦当弘包荒之量。”至于陈天平的处置,明廷则决定送归越南,并要求越人“以君事之”,奉为国主。越南方面,胡朝有感于对明关系紧张,亦积极防备,重编军製,在多邦城(陈仲金说位于山西省先丰县古法社)加强防守,于各个河海要处装插木桩陷阱,整饬军库,招募人民有巧艺者入伍。但胡朝君臣对明主战或主和,意见分歧甚大,有官员认为只好“从他(明朝)所好,以缓师可也”,左相国胡元澄则认为只决定于“民心之从违耳”,对明作战并无十足把握。[2-3]
明军南下
1406年,明朝派镇守广西都督佥事黄中领五千士兵(《大越史记全书》称领兵十万),护送陈朝“前国王孙”陈天平回越南(《明实录》把事件列在该年农历三月丙午;《大越史记全书》则列入农历四月八日)。当进入越南境内的支棱隘时,遇上胡军截击,明军不敌,陈天平及部份士兵被俘。陈天平经胡朝审讯后,被“处陵迟罪”。明成祖得悉后大怒,便“决意兴师”。[1-3]
同年年中,明成祖派总兵官朱能、左副将军沐晟、右副将军张辅、左参将李彬、右参将陈旭等领兵(《大越史记全书》称共有八十万人,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认为可能有夸大),分兵两路,开进越南的白鹤江会师,一边向越南腹地步步推进,一边发出檄文向越人呼吁胡季牦父子的行为是“肆逞凶暴,虐于一国”,并列出胡氏“两弒前安南国王以据其国”、“贼杀陈氏子孙宗族殆尽”、“淫刑峻法,暴杀无辜,重敛烦征,剥削不已”等二十大罪,又称明军的到来是“吊尔民之困苦,复陈氏之宗祀”,以使民心动摇。果然,不少越人“厌胡氏苛政,罔有战心”,有助明军前进更为顺利。农历十二月丙申十一日,胡军的主力退守多邦城,明军亦看準该城位于河边,有较大面积的沙滩可供抢滩,于是分兵进攻,成功以火铳击退胡军象兵。其后,明军攻入越南的重要城市东都升龙,并大肆掠夺,“掳掠女子玉帛,会计粮储,分官办事,招集流民。为久居计,多阉割童男,及收各处铜钱,驿送金陵”。[1-3]
佔领越南
1407年年初,明军攻破升龙后,向胡朝的首都清化继续前进,胡氏皇子胡元澄领军退守黄江(在今越南河南省的一段红河),与胡季牦、胡汉苍会合。明将沐晟则进驻木凡江(在今越南河西省,与黄江相接)预备出击。农历二月,沐晟沿江两岸击败胡元澄军,追击至闷海口(在今越南南定省),因军中爆发疾疫,明军移师到鹹子关立塞备战。农历三月,胡军集合水步大军七万,号称二十一万,与明军爆发鹹子关之战。结果胡军溃败,大批兵士溺毙于该处河流,无数船只及军粮沉没,胡氏父子败逃,最终在农历五月十一日在奇罗海口(在今越南河静省奇英县)被明军俘获,胡朝灭亡,领土被明朝佔领。据当时的统计,越南土地人口物产资料为:府州四十八、县一百六十八、户三百一十二万九千五百、象一百一十二、马四百二十、牛三万五千七百五十、船八千八百六十五。(※此一统计数位,按《明实录》记载的1408年农历六月的计算,则是“安抚人民三百一十二万有奇;获蛮人二百八万七千五百有奇,粮储一千三百六十万石,象、马、牛共二十三万五千九百余只,船八千六百七十七艘,军器二百五十三万九千八百五十二件。”)
胡朝亡后,明成祖在农历六月癸未朔下诏,声称这次军事行动是为了越南原本的陈氏王室着想,“期伐罪(指胡朝)以吊民,将兴灭而继绝”,并打算对“久染夷俗”的越人“设官兼治,教以中国礼法”,以达致“广施一视之仁,永乐太平之治”。明廷又以陈朝子孙被胡氏杀戮殆尽,无可继承,于是在越南设定“交址都指挥使司”、“交址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交址等处提刑按察使司”等官署,将之直接管辖。
明朝统治越南
地理建置
1407年农历六月,明朝消灭越南胡朝后,声称为了回应当地官吏耆老“原复古郡县”的请求,便将之改名“交址”,依照明朝内地的行政区划模式,设定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三司”。接着,明廷在交址设十五府、三十六州、一百八十多个县,以及五个直隶布政司的州,分辖二十九县,在要地则设十一卫、三所,一市舶司。
户口管理
明朝对交址人口,採取与内地相同的黄册製度来办理。官府把交址人丁的姓名、年龄和籍贯,记载到簿册,并按这些资料,製成证件,由人丁持有,以备官府查核。若发现某人的证件与簿册所载不符,便须抓去当兵。
明人官府的薄册,会登记交址境内每一裏(在乡村,则设立裏甲製,以一百一十户为一裏,十户为一甲,裏有裏长,甲有甲首)、一坊(城市)及一厢(城郊)的所有丁数及田数。孤寡残疾者则另用称为“畸零”的簿册来登记。这些簿册又会在卷首绘画地图。簿册编製完毕后,即抄成一式四份,一份黄色封面的交到中央户部,其余三份封面为青色,交给交址承宣布政使司及各府、县储存。每十年更新田丁的数目。
经济赋役
明朝对交址採行多项税务及赋役製度。负责征收的官员,在府州县有税课司、河泊所副使等,另外有本场局使副等名目。1414年,明廷规定交址每亩田征粟五升,植桑沙每亩征丝一两,每一斤丝征绢一匹。明政府又设盐税,交址人民每月煮盐若干,送交提举司收藏,待承宣布政使司检验后,才可发卖。若私煮或私卖,则会被判罪。
明朝又加紧开取交址资源,运回中国。凡是金银矿产,都设官督民开採。在山林地区,令人民寻找象牙、犀角。在海滨地区,令人民到下海採集珍珠。另外,土产如胡椒、香料,以及珍禽异兽如鹿、象、龟、雀、猿、蛇等,都大肆搜刮,以带回中国,以致民不聊生。
文教及选拔
明朝政府在交址开设学校,访求有在儒学、医术、僧道方面有才能的,都委以官职,并使之教授有关才艺。而在交址人的学习课程方面,明廷把中国儒家典籍中的《四书五经》、《性理大全》等书颁发给各州县做读本,并派僧道传布佛教、道教。
对交址知识份子,明廷在佔领之初便致力招揽。如在1407年农历六月癸卯,明成祖向交址总兵官张辅等下令,将该地“怀才抱德、山林隐逸、明经能文、博学有才、贤良方正、孝弟力田、聪明正直、廉能干济、练达吏事、精通书算、明习兵法、武艺智谋、容貌魁伟、语言便利、膂力勇敢、阴阳术数、医葯方脉之人,悉心访求,以礼送赴京擢用。”后来更製定了岁贡生进入国子监的措施:起初规定府学每年两名入选,州学每两年三名入选,县学每年一名入选。后来改为:府学每年一名入选,州学每三年两名入选,县学每两年一名入选。由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及府州县地方官员负责,安排生员在入选后第二年的农历正月一日进京朝觐。至于入选为岁贡生进入国子监的条件,则是“不拘入学年月浅深,择有学行者”。
稳定社会秩序
明朝统治交址期间,曾实行与越人习尚及生活有关的措施。按越南史家陈仲金的说法,明廷是企图“使安南人同化于中国人”。不过,其若干措施,亦如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所说,是“稳定社会秩序”具体情况是:
祭祀:1414年农历九月,下令设立文庙、风云、山川等神坛壝,依时进行拜祭。
衣冠服饰:1414年农历九月,男女不许剪发,妇女必须穿短衣长裙,与中国衣冠製度相同。
民众待遇:在战事中死亡的将士民众,均予以妥善安葬;年迈有声威者,给以礼遇;鳏寡孤独无依者,设养济院收容。又对被胡朝迫害惨死的陈朝贵族,给以追赠謚号及修理坟墓。
驿站製度
1415年农历十月,明廷听从总兵官张辅的建议,从中国钦州地区至东关城(今越南河内)一带,建立驿站系统。于是,明政府于东关城至慈山府嘉林县(今越南北宁省嘉平县)设定马驿;另外,明政府又在至灵县(在越南清化省)、东潮县(在越南海阳省)而到与中国钦州接壤的万宁府,设定水驿,以便公文传递。
兵製
1416年,明总兵官张辅在交址抽调人民当兵,方法是:在设有卫所的地方,每户抽三丁当兵,而清化以南,因人口较少,每户只抽二当为兵。在没有设立卫所的地区,则在险要处设立堡栅,由民兵负责把守。
越人起事抗明
原因
中国明朝攻佔越南不久,越人便奋起抵抗,虽然多次遭明军平定,但起兵潮流仍此起彼落,持续了二十年,最后更成功驱逐明人。越人之所以要发动抗明,越南近代史家陈仲金简单归纳为两点:“陈朝宗室还有人企图恢复旧业,况且我国尚有许多人不愿做中国的奴隶”。详细而言,则有如下因素:
明朝官府的压迫:明廷在越南实行的统治措施当中,无可避免地扰乱了越人的生活,加上派往越南的官员,往往以高压控製,使当地人大感困苦,《明史》记载“交人(越南人)苦中国约束,又数为吏卒侵扰,往往起附贼,乍服乍叛。”较显着的例子是侵渔当地百姓的中官马骐,连交址承宣布政使司也无法禁製,“马骐贪暴,洽不能製,反者四起”;“中官马骐以採办至,大索境内珍宝,人情骚动,桀黠者鼓煽之,大军甫还,即并起为乱”,但是明政府仍不恤当地民情,刑罚严酷,使起事者有增无已。[10-11]抗明势力之一的清化蓝山豪族黎利,曾忆述他的起兵,本是不得已地被明人迫出来的:“及其(明朝)贼虐愈甚,民命弗堪,凡有智识者,皆被其害。朕虽罄家所有以奉事之,冀其免祸,而彼害朕之心曾不少恕,义兵之举,朕实出于不得已焉耳。”
陈朝支持者的企图恢复旧业:1407年十月,明朝灭胡朝后不久,便有简定帝陈頠的起兵,务求“兴复陈室”,历史上称为后陈朝。到重光帝陈季扩领导时,更是“豪杰从风回响”,声势浩大。
民族因素:越共学术机关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提出,越人起义抗明与民族气节有关,“我国(越南)人民仍然保持了象征着民族的崛起和自豪的英雄气概。从明军侵犯我领土、践踏民族独立的时候起,我国人民就在全国各地拿起武器跟敌人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到后来黎利得胜后发布的《平吴大诰》,便提出中越本为两个不同的国家:“惟我大越之国,实为文献之邦。山川之封域既殊,南北之风俗亦异。自赵、丁、李、陈之肇造我国,与汉、唐、宋、元而各帝一方。”此种概念,成为越人起兵抗明的动力之一。
陈氏遗裔起事
1407年,明军佔据交址后,访求陈氏子孙,但近代越南学者陈仲金却认为这只是故意欺骗,以便杀害,因此无人敢出。到该年的农历十月初二,陈頠(旧号简定,据越南史载是陈艺宗的次子)在谟渡(在今越南宁平省安谟县安谟村)与陈肇基起兵,自称“简定帝”,建元兴庆,是为后陈朝,在乂安、化州一带活动,曾降明军的邓悉改投陈頠,于是军势逐渐强大,更于1408年农历六月的日丽海口之战击败明军,收复了乂安以南的国土,这令交址的明人官署感到难以收拾,向明廷上奏“逆贼简定、邓悉等聚众,请益兵剿之。”到农历十二月中,陈頠会合顺化、乂安、清化等地军队,準备进攻东都。明廷派大将沐晟与都指挥使司吕毅所率领的四万云南兵讨伐,并在逋姑桿(在今越南南定省)与陈军爆发激战,结果明军大败,吕毅战死,沐晟退至古弄城(在今越南南定省懿安县平格村)。陈頠正想乘胜追击时,被邓悉劝阻,于是后陈朝发生内哄,邓悉被诛,邓悉之子邓容到清化,并找到陈艺宗之孙陈季扩,于支罗县(在今越南河静省)尊立为帝,年号重光。其后,陈季扩乘着陈頠忙于跟明军作战之机,俘掳陈頠,尊为太上皇,以图一同抗明。
明廷调兵遣将,务求镇压交址的动乱。1409年农历二月,派张辅为总兵,王友为辅,率军进入交址救援。张辅先追击陈頠,于美良县将之擒获,俘送金陵。陈季扩则逃回乂安。张辅军所到之处又多行杀戮,甚至积尸为山、抽肠系树、煎肉取膏、炮烙为戏等等,尚生存的则被掠为奴婢而转卖。
1410年以后,陈季扩军与明军周旋后,始终无力抵御,向明廷求封请和又不被接纳。1413年农历四月,张辅军攻打乂安,陈季扩军缺乏粮食,残存者仅十分之三四。最终,张辅攻破化州,陈季扩潜逃不遂就擒,被押解燕京途中投海自尽。后陈朝告终。[6-7]
民变蜂起
除陈氏遗族的反明抗争外,尚有其他多股起事势力,情况如下:
| 起事 | 战况 |
|---|---|
| 同墨 | 1410年,清化人同墨自称“掳掠将军”,曾击破明军,俘获明军指挥,并获陈頠授任“清化郡府管”,但最终亦溃散。 |
| 阮银河 | 势力较次于同墨,但“亦诸豪之尤者”,最终亦溃散。 |
| 黎蘃 | 清威人黎蘃杀明军都司卢旺,据慈廉县,明人愄惧,后来溃散。 |
| 黎康 | 清潭人,拥众拒敌,最终溃散。 |
| 杜桧、阮嚣 | 长安人,拥众拒敌,最终溃散。 |
| 红衣起义军 | 起源于太原省的小数民族起义军,常常身穿红衣,开始活动于1410年。“红衣”起义军后来扩大到越南北部、西北部和清化省及义安省山区,对明政府所造成的损失甚大。据《明实录》所载,到1426年农历三月,太原、宣化二府仍有一批“红衣黑胸”,号称“红衣贼”的抗明起事部队(明人称这与“交址宣化、嘉兴等府贼首周庄等纠合云南宁州红衣贼”有关而且太原、宣化邻近云南的宁远州),每当明军征讨,便逃入山林,明军撤去便再出来继续行动。 |
| 陈月湖 | 在清化磊江纠合“蛮人”起事,自称月湖王,1415年农历十月被明军击败俘获,送到南京处死,余党郭元庆相继被歼灭。 |
| 阮贞 | 阮贞等人在陆那县地区起事,1417年农历闰五月被明军平定,处死。 |
| 黎核、潘强等 | 顺州人黎核、潘强、土官同知陈可论、判官阮昭、主簿範马缓、千户陈恼、百户陈吾侪、南灵州判官阮拟、左平县知县範伯高、县丞武万、百户陈巴律等起事,参与人数达千余人,1417年农历六月被明军所平。 |
| 杨进江 | 1417年农历十月,杨进江在北昼等寨起事,遭明军平等,杨进江等被处斩,余众溃散。 |
| 潘僚 | 1419年农历七月,乂安知府潘僚(亦为当地人)因明政府逼取金银,便起兵包围乂安。后来被明将李彬击败,逃到哀牢。(《明实录》称事件发生于农历八月,又称潘僚失败后到玉麻州投靠当地土官,被李彬遣人追捕)其后,潘僚于十一月集合“红衣贼”千余人对抗明军,战败,逃入寮国。 |
| 範软 | 1419年农历十月,範软等在俄乐县巨勒册聚众起义,被明军击破,处斩範软。 |
| 陈直、武贡等 | 1419年农历十一月,乂安府偈江县地区的陈直自称“金吾将军”,与“红衣贼”联合起兵。另外,该县的淘金户武贡、耆老黄汝典,以及丘温县人农文历、武定州人陈大果、快州人阮特、善誓县人吴巨来均起事反明,不久被明军剿捕。 |
| 郑公证、黎行等 | 1419年农历十一月,郑公证、黎行、範善、阮持、阮多构、陈芮等,见东关城(即东都)防守薄弱,一同起兵,但均被明将李彬所败。 |
| 陶强 | 1419年农历十一月,嘉林州善才县人陶强起事,曾一度打败明军,但最后亦被李彬遣将击破,最终,陶强被明军擒杀。 |
| 丁宗老 | 1419年农历十二月,建平府大湾县丁宗老等起兵,不久被明军所平。 |
| 範玉 | 安老县(在今越南海防地区)涂山寺僧人範玉聚众起兵,自称“罗平王”,建元“永宁”,建置官属,于东北沿海一带活动。1419年农历十二月,明军击破範玉军队,範玉脱走。 |
| 黎饿 | 1420年农历六月,出身家奴的黎饿,在谅山一带诈称陈睿宗玄孙,纠合数万人起兵,自称“天上皇帝”,改元“永天”,攻打昌城、平滩栅等地。后来被明将李彬以大军击败,黎饿逃去,不知所终。 |
平定王起义
1418年农历正月,清化梁江蓝山乡的豪族黎利发动起义,自称“平定王”,盘踞该地与明军对抗。明军征讨数年,还未能将之消灭,便尝试採取利诱策略。据《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纪·太祖高皇帝》的记载,1423年农历四月,明将陈智、山寿等给黎利军送来大批牛、马、鱼、盐,及谷物农器,目的在于招诱黎利。黎利亦派人赠送金银回礼,并暗中作出防範。明军了解到黎利不愿妥协,便扣留黎军来使,此举反令黎利更坚定信念,“帝怒,遂绝之,将士发愤,皆誓死战”。
1424年,黎利听从少尉黎只的建议,製定了“先取茶隆(在今越南乂安省),略定乂安,以为立脚之地,资其财力,然后返斾东都”的方略,在越中地区日渐坐大,包围西都,进佔顺化、新平等地,明廷也不得不多派兵员赴越增援。1426年,黎利军进迫河内,明征夷将军王通会合十万大军迎敌。农历十月,在崒洞之役(又作𡨧洞。《明实录》记载战事发生于农历十一月,《大越史记全书》则记载在农历十月)中,王通拟定设定伏兵,引诱黎利军队,但因军中的侦察人员被黎军所擒获,因而早有準备。黎利军便故意引诱明军,时值大雨滂沱,道路难行,明军遭黎利军四面夹击而大败。据《大越史记全书》所说,此役中明军阵亡者有五万余人,被俘者万余人。
明朝征夷将军王通在崒洞之役大败后,便争取机会重整军力,又佯作与黎利议和。黎利明白这一点,便继续进兵,攻取东都(河内)附近城池。到1427年正月务求把一部份明军部队围困在内,使之孤立无援。明廷派柳升(越南典籍作“柳升”)再加兵十万前来增援。柳升抵达边境时,黎利曾要求“罢兵息民,立陈氏之后主其地”,唯柳升没有即时处理,只把信函原封不啓,送交明廷,自己则领兵再战。黎利军则採取诱敌深入的方法,在支棱之役中击杀柳升,明军又遭黎利军从各路进攻,陷于总溃败的状态。
明征夷将军王通见援兵战败,知道大势已去,便与黎利议和,并向明廷通知实况。明宣宗皇帝亦考虑到“数年以来,一方不靖,屡勤王师”,便允许撤兵。黎利得胜后,就发布阮廌所起草的《平吴大诰》,称他自己的抗明斗争是“仁义之举,要在安民,吊伐之师,莫先去暴”;提出中越两国是“山川之封域既殊,南北之风俗亦异”,因而有必要脱离明朝统治,自行建国,于是建立后黎朝。
其后,1431年农历正月五日,黎利接受明朝册封,安南从此朝贡不绝。
越南在属明期
书籍文献流传
越南在属明期间,中越两地的书籍,因明政府的政策关系而有所流通。明廷下令将《四书五经》、《性理大全》等中国思想文化要籍颁行交址各地,以供人民学习。另外,明朝政府又曾将一批越南书籍文献带到中国。这批文献的情况见如下表:
| 作者 | 着作 |
|---|---|
| 李太宗 | 《刑书》三卷 |
| 陈太宗 | 《国朝通礼》十卷,《刑律》一卷,《建中常礼》十卷(範宏科指出《建中常礼》实际应为一卷),《课虚集》一卷,《御诗》一卷 |
| 陈圣宗 | 《贻后录》二卷,《箕裘录》一卷,《诗集》一卷 |
| 陈裕宗 | 《陈朝大典》二卷 |
| 陈仁宗 | 《中兴实录》二卷,《诗集》一卷 |
| 陈明宗 | 《诗集》一卷 |
| 陈英宗 | 《水云随笔》二卷(範宏科指出《水云随笔》其实早在陈英宗临终前已焚毁) |
| 陈艺宗 | 《葆和殿余笔》八卷,《诗集》一卷 |
| 陈兴道 | 《兵书要略》一部,《万劫秘传》一部 |
| 朱文贞 | 《四书说约》一部,《樵隐诗》一集 |
| 威文王陈国遂 | 《岑楼集》一卷 |
| 昭明王陈光啓 | 《乐道集》一卷 |
| 司徒陈元旦 | 《冰壶壑集》一卷 |
| 阮忠彦 | 《介轩诗集》一卷 |
| 範师孟 | 《峡石集》一卷(範宏科指出,《峡石集》应为《峡山集》) |
| 陈元璹 | 《菊堂遗草》二卷 |
| 胡宗鹜 | 《讨闲效颦》一卷,《越南世志》一部,《越史纲目》一部 |
| 黎文休 | 《大越史记》三十卷 |
| 阮飞卿 | 《蕊溪诗集》一卷 |
| 韩诠 | 《披砂集》一卷 |
| 李济川 | 《越甸幽灵集》一卷 |
※ 以上各项,参见《钦定越史通鑒纲目》正编卷之十三、陈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三章,以及明峥着、範宏科译的《越南史略》。
工、商的交流
明朝统治交址时,曾吸纳当地的技术人员。1407年农历九月癸酉,交址总兵官张辅遣送当地“诸色工匠”七千七百人入明。在1413年农历正月,明政府选取匠人,携同其家眷送到燕京,负责造船。二月,明政府招揽商客,将粟航运到中国广东、福建、浙江、四川、云南等地售卖。
在明廷吸纳的技术专才当中,还包括越南胡朝的皇子胡元澄。胡元澄曾替胡朝领兵作战,在火葯及武器方面有较深的认识。据《明实录》的记载,胡元澄被俘到明廷后,得到明成祖的赦免,并获“授以官,督造兵仗局铳箭、火葯”。《明史》亦记载了明廷得到新的火炮技术后加以套用的情况:“至明成祖平交阯,得神机枪炮法,特置神机营肄习。製用生、熟赤铜相间,其用铁者,建铁柔为最,西铁次之。大小不等,大者发用车,次及小者用架、用桩、用托。大利于守,小利于战,随宜而用,为行军要器。”
胡元澄为明朝政府效力,推动了火器军事的发展,获得明人的肯定,甚而尊之为“火器之神”。
历史意义
在越南,古今大都把属明时期视为一个乱世及亡国阶段。如《平吴大诰》便历数明朝的罪状是“狂明伺隙,因以毒我民。恶党怀奸,竟以卖我国。焮苍生于虐焰,陷赤子于祸坑。欺天罔民,诡计盖千万状。连兵结衅,稔恶殆二十年。败义伤仁,乾坤几乎欲息。”后黎朝史家黎嵩说当时是“明人肆虐,生民涂炭,未有甚于此时也。”越共学者亦认为明朝统治时越南“国土遭到蹂躏、社会受到箝製、人民的生活和人格遭受践踏”,但这段饱遭外侮的历史,也唤醒了当时的越南人民认识到自身正“面临着一场十分严峻的考验。这就是祖国的存亡、民族的独立、人民的生存权利和人的尊严”。
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则提到“明朝对安南的佔领是非正义的”,但同时亦指出,“明朝在安南二十余年裏,推行中国的封建中央集权政治製度、封建经济模式以及科技文化等,均对安南封建社会的发展起重大作用,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
对于中国明王朝而言,佔领安南时适值是郑和下西洋的年代,《明史》就提到佔领安南有助于招倈诸国:“是时,交阯已破灭,郡县其地,诸邦益震詟,来者日多。”不过,明王朝亦为佔领安南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学者陈学霖便提到明成祖罔顾明太祖把安南列为不征之国,将之佔领后所带来的问题:“永乐帝不顾这种祖训,错误地认为安南的内部事件威胁着明帝国的安全,于是他想把安南并入帝国的版图。这一决定造成了明代初年政治上和军事上最大的灾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