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藩关系

宗藩关系

藩属国的国王继位,须经过宗主国的册封,才算取得合法的地位;藩属国需定期向宗主国进贡;宗主国负有帮助藩属国维护统治秩序的责任。以朝鲜定期朝贡为例,朝鲜历来被中国人看作中国北部极重要的"外藩",在明清两代,朝鲜是中国头等的朝贡国。朝鲜李朝(1392~1910年)每年派三次正式贡使前往明廷进贡,派四次正式贡使前往清廷进贡,另外还有许多小规模的遣使。藩属国不能视为独立政权,只能看作宗主国的附庸,级别与宗主国内部的诸侯国相当。

产生

明清时期,中国周边的主要国家通过向中国派遣使节、行臣下之礼而获得册封。日本也接受了明朝廷的册封。宗番关系形成的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宗藩关系所蕴含的并不是规範的国际关系,该关系的基础是华夷秩序。以中国为华、周边国家为夷的世界观,及内含的礼的秩序,构成了宗藩关系的基础。

宗藩关系在事实上消亡后,考察20世纪中国近代史中关于宗藩关系历史记忆的形成变得十分重要。清末编纂的中国小校历史教科书中,周边的册封国家沦为欧美各国及日本的殖民地,或被纳入其版图的过程,并非作为世界史,而是作为中国(本国)史的一部分被描写的。

特点

中国近代史上列强侵略与反侵略的抗争,正是该叙述的主旋律之一。在这样的语境下,列强对周边国家的侵略是与对华侵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形成了中国的宗藩关系认识的一个基础。而追溯20世纪对宗藩关系的认识与历史记忆,则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将宗藩关系描述成近代意义上的宗主国与藩属国,或是作为中国一部分的藩属国倾向。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昔日的册封国是藩属国,即中国的一部分,在国权回收运动中属于回收的对象。

第二,对宗藩关系给予肯定评价。如孙文等人认为,较之帝国主义的挟武力胁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关系不诉诸武力即可使对方诚服更显文明。有关中国在21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讨论也是对这一观点的沿袭。

第三,由于宗藩关系是以与邻国的上下等级关系为前提,上世纪30年代以后,宗藩关系的叙述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强调中国和周边国家同为列强侵略的受害者,应携手合作抵抗帝国主义的逻辑。

主要事例

朝鲜

与朝鲜藩属关系

公元300年至7世纪的朝鲜,史称三国时代,三国间战乱频繁。新罗得到中国唐朝的帮助先后灭了高句丽等国,于676年统一朝鲜半岛。此后,新罗与唐朝建立了友好关系,双方经济文化交流十分频繁。1592年,日本大肆入侵朝鲜,应朝鲜的请求,中国明朝政府派兵援朝抗日,取得壬辰卫国战争的伟大胜利。从此,在明清时期,朝鲜便一直成为中国的藩属。

在清兴起以前,朝鲜与明朝保持着传统的亲密关系(明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鲜赐玺书,从而确立起两国间的宗藩关系)。1636年,皇太极率兵新征朝鲜,攻佔朝鲜京都汉城,朝鲜国王李?在国家存亡之际,迫于无奈,接受了清军的条件投降,停用明朝年号,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朝鲜方面,每年除有贺冬至、贺正朔、贺圣节、纳岁币的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把侵略予头指向朝鲜。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远征从对朝鲜进行侵略,胁迫朝鲜订约通商。另一方面派人来华交涉。当时总理衙门答称:中国向来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题发挥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日本决心以自主之邦对待朝鲜,遂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鲜签订了朝日江华条约。江华条约明显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国在朝鲜宗主权的野心。此后,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鲜的步伐,先后酿造了1882年壬午兵变和 1884年的甲申政变。虽然由于清军的迅速行动平息了这两次事变,但日本还是趁此迫使朝鲜签订了1882年的《仁川条约》和1885年《汉城条约》,扩大了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由于日本并不满足于这些利益。在其备妥之后;就发动了侵略朝鲜继而侵华的甲午战争。清军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

琉球

琉球是今天日本的沖绳。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清朝建立以后,琉球使节于1646年来华,受到顺治帝的接见。从此,琉球使节与清廷往来不断。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礼官张学礼为正使出使琉球。此后,每逢琉球新王继位,都有清朝使节前往册封与庆贺、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直至19世纪60年代,琉球始终承认自己是清朝的藩属。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登极,讽示流球朝贺。琉球国王遣其子赴东京贡献方物。日本天皇下诏,以琉球为藩属,1873年又列琉球为府县。1875年5月.日本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并派军队驻扎琉球;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1876年,日本在琉球设立司法机构,事实上将琉球置于其统治之下。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

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佔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沖绳县。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由于日本的蛮横和清政府的软弱,琉球终为日本所吞并。清朝与疏球的宗藩关系也就遂告结束。

安南

这种宗藩关系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中国与两国山水相连,唇齿相依,而且有着长时间密切的历史交往。

越南古称交趾、安南,自汉朝以后的1000余年间,一直属于中国封建王朝的管辖地。公元679年唐朝在南越设安南都护府,安南名称由此而来。公元968年了部领建立了丁朝,国号为大瞿越国,973年了部领被宋太祖册封为安南郡王,与中国封建王朝建立藩属关系。以后又经历了前黎、李、陈、黎等朝代。1802年阮福映建立了阮朝,取国号为南越,第二年清朝政府(嘉庆八年)将安南国改为越南国,封阮福映为国王,越南由此而得名。

明建文帝时安南处在黎氏王朝的统治之下。16世纪初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封建集团.北方郑松集团控製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则为阮潢集团所控製。为了对付南方的阮氏集团,郑氏集团急欲结好清廷。1660年(顺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节到清朝朝贡,清朝随即同意册封黎维棋为安南国王。原来割据于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团到17世纪末完全吞并了南方的佔城国。1802车,阮福映派遣使节来中国,请求清廷册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绝,于是自立为王。1803 年,阮福映改安南为越南国,清政府命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出使越南、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19世纪40~50年代.法国开始武装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一个《西贡条约》,把越南南部六省变为法国殖民地。1874年3月,法国迫使越南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在条约中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须由法国主持越南的外交,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确立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地位。1875年5月,法国将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要求中国约束黑旗军。清政府一再强调中国对越南的宗主保护责任,并指出在越军队是应越王之请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来中国朝贡,法国也未加阻止。 1883年,法国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签订了越法《顺化条约》,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1884年6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越法《顺化条约》,确立了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战争结束后,1885年6月,中法正式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清政府承认了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

宗藩关系

中国与周边国家存在的宗藩关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宗藩关系表面上看来是一种以小事大的不平等关系,周边国家要向中国称藩纳贡;受中国的册封,并由中国赐与印玺。而实际上这种宗藩关系只是维系中国和周边各国友好关系的一种形式,并不具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实质性内容。并且,作为宗主国的中国统治者,是以一种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不治主义态度对待外国的、原则上并不干涉藩属国的内政。中国统治者为了显示自己作为天朝上国的富有与大度,总是本着薄来厚往的原则,对朝贡者给予大量的赏赐,其价值远远超过朝贡者所进贡的物品,所以,各藩属国总是乐于来华朝贡。有时中国统治者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也对各国来华朝贡的时间和规模作出种种限製和规定。虽然有些国家有时不按规定而提前来华朝贡,中国政府也都给予了热情接待。再者,各国在来华朝贡的同时,也与中国进行了贸易往来。由此可见,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这种宗藩关系和近代西方国家间那种表面上平等,而实质上却是弱肉强食的国际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和西方殖民国家的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那种控製与被控製、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更是有着不可同日而语的天壤之别。

李陈朝时期是越南历史上较为强盛的时期,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长足发展和民族意识的勃兴,採取了积极的对外政策。一方面承认并保持着中越间的宗藩关系;另一方面,由于这一时期国力不断增强、民族意识的勃兴,加之受中国文化的长期影响,越南本身也如法炮製,极力将与之相邻的周边国家如佔婆、真腊等变为其藩属,构建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宗藩关系,我们可称之为亚宗藩关系。中越间宗藩关系与越南及其周边国家间的亚宗藩关系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从中反映出了这一时期越南对外关系的特点。纵观越南李陈朝时期的对外关系,其封建统治者充分利用这两种宗藩关系以及灵活的外交手段来处理与中国和与其他周边国家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加强了自身的实力,使越南的封建社会走向了鼎盛时期。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