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定程租船中,船方必须按租船契约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运营管理及其在航行中的各项费用开支。程租船的运费一般按货物装运数量计算,也有按航次包租金额计算。
装卸费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
分类
定程租船可分为:单航次程租、来回航次租船、连续航次租船。
单航次程租,只租一个航次的租船。船舶所有人负责将指定货物由一港口运往另一港口,货物运到目的港卸货完毕后,契约即告终止。
来回航次租船,洽租往返航次的租船,一艘船在完成一个单航次后,紧接着在上一航次的卸货港装货,驶返原装货港卸货,货物卸毕契约即告终止。
连续航次租船,即洽租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或几个往返航次的租船。在这种方式下,同一艘船舶,在同方向,同航线上,连续完成规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航次,契约才告结束。
特点
定程租船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二是定程租船运输要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
三是租船运输无固定的运价,一般来说,租船费用较班轮低廉。在多数情况下,运价按货物装运数量计算。运价具体数目以定程租船契约为準。
(施鹤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