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满清钱币铸造局名。
满清入关后,首先在工部和户部设立宝源和宝泉两个中央造币厂,这两个造币厂铸造了清代历朝钱币。 随后在各地又建立了一些地方造币厂,大量铸造铜钱。
明清时管理铸造钱币的官署。元末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于应天府设宝泉局,掌管铸钱之事。至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在各行省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同铸“洪武通宝”钱,并禁止私人铸钱。清承其製,以宝泉局属户部,宝源局属工部。参阅《续文献通考.钱币五》。
历史
中国古代货币金融机构。明清两代由官方设立,专司钱币铸造。元顺帝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在应天府(南 京)设立宝源局,铸造“大中通宝钱”,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麟年)在江西设定宝泉局, 铸造五种大中通宝钱币。明太祖洪武元年(公 元1368年)颁布洪武通宝钱製,除京师、南 京宝源局外,在各省设定宝泉局,铸造洪武通 宝钱,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在北京设定宝源 局,隶属工部,明熹宗天啓二年(公元1622 年)又在北京设立宝泉局。清代沿袭明製,在 工部和户部分别设立宝源局和宝泉局,并在各 省设立铸局。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 规定每省只设一局,并统一将各省局的名称以 “宝”字为首,次用本省一字如浙江的称“宝 浙局”。各省设立的铸局存放增减频繁,先后 设立的达五、六十所。至清光绪年间,仅存北 京的宝源、宝泉两局,外省铸局相继停废。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宝源局裁撤。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宝泉局也被裁撤。
铸币
宝泉局自鹹丰三年五月起先铸当十大钱,八月又铸当五十大钱,十月增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宝泉局鹹丰大钱版本较多,书体变化较复杂,币材有红铜、黄铜、铁、铅等。
现况
现存大门三间,五檩硬山合瓦式建筑,门内为素芯一字影壁。一进院大门西侧是一排十三间的倒座房,前有廊,为五檩后封护檐硬山合瓦式建筑。其北为一排七檩前后廊硬山合瓦建筑,共十三间,中为过厅。二进院北房为七檩前后廊硬山合瓦建筑,亦为十三间,中为过厅,前带三间抱厦。东西各有配房五间,为五檩带前廊硬山合瓦式建筑。三进院为面阔九间,进深七檩带前廊后厦的硬山合瓦式建筑。宝泉局东作厂其余建筑已改变原有面貌。现为某单位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