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汉武帝推恩令颁布前,封君一般可以在自己的封地上设定官吏,直接统治自己封地上的人民。自推恩令下,诸侯王国分裂为很多小侯国,加上汉朝为这些诸侯王国和侯国选择官吏,封君只剩下收取赋税的权利了。
魏晋起,封爵多为虚封,即仅授予爵位而没有实际的封地,所封给的食邑徒有虚名。唐朝,加实封者可以从封地征收一定的收入供自己享用。唐玄宗时代,取消了封君直接从封地征收收入的权利,改为按爵位高下、食邑和实封数目多寡在政府领取相应的收入。宋、金沿用唐製。元朝用蒙古旧製,封君有真实的封地。明、清则按照爵位等级发给俸银和禄米、与官员无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