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策

射策

汉考试法之一。选士的一种以经术为内容的考试方法。主试者提出问题,书之于策,覆置案头,受试人拈取其一,叫作“射”;按所射的策上的题目作答。 射是投射之意。见《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

    • 中文名:射策
    • 拼音:shè cè
    • 释义:汉考试法之一
    • 类别:古代考试辞彙

词目

射策

拼音

shè cè

引证解释

1、汉 代考试取士方法之一。

《汉书·萧望之传》:“ 望之 以射策甲科为郎。” 颜师古 注:“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

《汉书·儒林传》:“房凤字子元,不其人也。以射策乙科为太史掌故。”

《汉书·儒林传》:“赞曰: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寖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议对》:“又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言中理準,譬射侯中的。二名虽殊,即议之别体也……对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

《南史·儒林传序》:“及 汉武帝 时,开设学校,立《五经》博士,置弟子员,射策设科,劝以官禄,传业者故益众矣。”

宋 苏轼 《策略第一》:“自 汉 以来,世之儒者忘己以徇人,务为射策决科之学,其言虽不叛于圣人,而皆泛滥于辞章,不适于用。”

2、泛指应试。

唐 皮日休 《三羞》诗序:“丙戌岁, 日休 射策不上,东退于 肥陵 。”

清 吴伟业 《哭志衍》诗:“射策 长安城 ,骢马黄金络。”

具体说明

选士的一种以经术为内容的考试方法。主试者提出问题,书之于策,覆置案头,受试人拈取其一,叫作“射”;按所射的策上的题目作答。 射是投射之意。见《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

西汉时射策分甲﹑乙﹑丙三科,射策者随意解答,按其难易而分优劣。东汉只分甲﹑乙两科。颜师古以为汉人出题时依题之难易而预设甲﹑乙等科﹐而《汉书音义》则以为出题时不分科﹐到评卷时依成绩高下分科。答题不合格﹐当时称为“不应令”或“不中策”。落选的可以再射﹐西汉时匡衡射策多次都不中﹐直到第九次才中丙科。汉人分科的目的﹐是为了择优录取﹐按成绩安排中选人的官职。如中甲科者可为郎中﹐中乙科者可为太子舍人﹐中丙科者只能补文学掌故。

两汉时射策的题目﹐都和经义有关﹐东汉时甚至分经出题﹐录取时还限定每一种经应录取的名额。

汉代射策之法﹐一般套用于太学诸生的考试﹐选补博士以及明经﹑察举的考试。魏晋南北朝时孝廉﹑明经等选士科目的经术考试仍称“射策”﹐但也常常称“对策”﹐二语已不甚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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