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主营业务
电影(含数字电影)的投资,拍摄,製作,发行,放映(包括城市电影院线及农村流动数字放映院线);电视剧的投资,拍摄,製作,发行及衍生产品开发;电视节目製作;电视广告代理;电子音像,报刊出版发行;影视新媒体开发;演艺业务及影视演艺教育,艺员培训及经纪服务;为影视摄製服务的影视基地开发,以及影视文化旅游业;对外影视交易及着作权贸易。制度
山东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实行母子公司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山东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代行集团总部职能,是集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人力资源管理以及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
发展
山东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后,将通过重点电影和剧目的拍摄製作拉动影视产品销售和衍生产品开发,推动电视剧发行网路和电影院线建设,不断扩大山东影视製作及发行放映业在全国的市场份额,经营收入和盈利水平逐年提高。按照发展计画,计画用3-5年左右时间,实现山东影视製作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形成主业突出,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成为全国重点影视剧生产销售基地和我国东部地区综合实力最强,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骨干影视文化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