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巡防舰一词来自英文Frigate,而这个单词来自法文Frégate,义大利文Fregatta,是中世纪地中海上的一种帆桨兼用的快船Galleass的别称,并成为16至17世纪出现的快速帆船的称呼。
海军的第一艘称为Frigate的军舰是1646年下水的、380吨的"康斯坦·沃裏克"号,它的船体模仿一艘被英军捕获的、在敦刻尔克建造的法国掠私船。到1677年,木质帆船依据所搭载的火炮数量开始划分等级。英国海军大臣佩皮斯就为帆船订出六个等级:
当时舰船的火炮排列在两舷,在海战中双方帆船排成单纵队,用舷侧的火炮轰击对方。从一等到四等舰就是担任这种任务的战列舰(ships of the line)。如特拉法加海战中,英国地中海舰队司令纳尔逊的旗舰"胜利"号就是一艘造价10万英镑的一等舰。由于造价昂贵,英国舰队中的一等舰不多,而数量最多的主力舰还是74门炮的三等舰,其造价约6万英镑。而造价2.6万英镑的四等舰主要担任英国海外巡航分舰队的旗舰。攻击力不够的五等、六等舰不能在阵列中决战,但它们轻捷快速,主要从事袭击敌手运输线,侦察监视,情报或命令的传送,护送商船和要急送等任务,被称为Frigate。此时的Frigate,被译为巡航舰或快速舰相对準确些。
然而,还有等级之外更小的帆船被成为Corvette(护卫舰)或Sloop-of-war(炮舰)。
二次世界大战时,由于德国企图用大量的潜水艇来封锁英国的海上补给线,使其无法获得美国的军用物资接济,而英国则是要尽可能突破此一封锁,当时德国潜艇时常袭击往来于英美间的船只,任何的军舰、民船一律击沉,以此来断绝英国可能的海上外援,然英国也为了保护运送军用物资的船只而派出随行的驱逐舰,一旦发现有德国潜艇则护航的英国驱逐舰便会对潜艇展开攻击,或至少驱赶,避免运送物资的船团受袭,以顺利将物资运抵。
不过,英国并没有足够数目的驱逐舰来护卫大量往返的运资船团,且驱逐舰的武装火力强大,用其来对付潜艇似乎也大材小用,所以英国决定开发一种各项规格设计都较驱逐舰简易的军舰,并且专门应对潜艇及船团护卫任务,即是巡防舰的由来。
吨位
一般而言现代化的巡防舰,其标準排水量多在1,600吨以上,以下多为巡逻舰、护卫舰,现代化主流巡防舰多在3,000吨以上,5,000吨以下,5,000吨以上则多为驱逐舰。不过这并没有具体明确的界定,也有许多现代化的驱逐舰位在4,000吨的量级,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许多驱逐舰仅有2,000多吨,加上法国不使用驱逐舰一称,因此也有偏高吨位的法国战舰依然称为"巡防舰",而不能一概而论。
台湾省海军成功级巡防舰日本海上自卫队因为受到战后宪法的限製不得组织攻击性武力,因此并未设定包括巡防舰在内的各式军舰舰级,而是将其所有千吨级以上的水面武装舰艇一律命名为"护卫舰"以强调其防卫性武力的定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舰艇分级当中,凡是吨位小于驱逐舰,大于护卫艇的所有舰艇,一律都称为护卫舰,等同涵盖了传统上Frigate(大陆:护卫舰;港台:巡防舰)与Corvette(大陆:轻型护卫舰;港台:护卫舰)所属的舰级,这是与其他国家海军不同的地方。
解放军海军054A护卫舰日本海上自卫队
为了强调其拥有的军事武力仅止于自我防卫用途,日本在战后所成立的自卫队,无论是使用的武器级等命名与人员阶级,全都採用全新的命名方式。海上自卫队将包含巡防舰、驱逐舰、直升机航空母舰在内凡是吨位达到千吨以上的水面作战舰艇全都称为"护卫舰",而不採用旧日本帝国海军的命名方式,因此其意义与其他国家的巡防舰和护卫舰完全不同。虽然日本海上自卫队修改了日文中船舰等级的称呼方式,但其对应的官方英译仍然保持原本的"destroyer"之称呼。另外在国际习惯上,通常也是将日本的护卫舰根据用途,分列入直升机航空母舰、驱逐舰与巡防舰等类别中。
金刚号(DDG-173)驱逐舰(日本:护卫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