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词目:布帛
注音:bù bó
注音:ㄅㄨˋ ㄅㄛˊ
英文:cloth and silk textiles
词义:棉纺品和丝、麻织品的总称。
基本概念
由于它具有比较稳定的价值,民间已将它作为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赋予它一定的货币功能。王莽时"货币杂用布帛金粟",布帛开始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东汉末,谷帛取代金属货币成为主要货币。曹魏更以"谷帛为市"。两晋南北朝并出现绢帛排斥其他实物与金钱兼行为币的明显趋向。到唐代,封建政权多次申明,对绢布绫罗丝绵诸物在市场交易中,"令钱物兼行,违者科罪"。布帛的法定货币地位始终稳定。从汉至唐,货币赋演化为实物赋,布帛更成为货币,实由金属矿开採不足,通货短缺之故。征帛实际是征币,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回归自然经济。封建国家征调的大量绢布,除直接使用一部分之外,大部分是要进入市场的。征调布帛与布帛货币化相配套,更加增了布绢与市场联系的必然性。
引证解释
古代一般以麻、葛之织品为布,丝织品为帛,因以"布帛"统称供裁製衣着用品的材料。
《礼记·礼运》:"昔者衣羽皮,后圣治其麻丝以为布帛。" 《史记·孝武本纪》:"自新,嘉与士大夫更始,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晋 葛洪 《抱朴子·清鑒》:"此为丝线既经于铨衡,布帛已历于丈尺。" 唐 白居易 《重赋》诗:"生民理布帛,所求活一身。" 明 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一回:"宣王闻奏,怏怏不悦。遂出令:城内城外,挨户查问女婴。不拘死活,有人捞取来献者,赏布帛各三百匹;有收养不报者,邻裏举首,首人给赏如数,本犯全家斩首。" 冰心 《寄小读者》十三:"静极的时候,连针穿过布帛的声音,都可以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