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县

常德县

常德县(废弃行政区划),曾改属湘江道,旋湘江道亦废。1988年元月,国务院以国函[1988]18号档案批准,撤销常德地区,建立省辖常德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4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函[1988]22号档案通知,撤销常德地区和常德县,设两区,原常德市改为武陵区,原常德县改为鼎城区,两区行政区域不变。

    • 中文名:常德县
    • 别称:湘江道
    • 古称:临沅县
    • 国家:中国

汉置临沅县,三莽改曰监沅,后汉复名,隋改置武陵县,清为湖南常德府治,湖南筛督驻此,民国废府,改武陵县为常德,初为湖南武陵道治,寻废武陵道,改属湘江道,旋湘江道亦废,地当滇、黔、粤、桂、川、湘、鄂、赣八省通衢之中心,贸易日见发达,凡西南之土产,皆以此为输出之道,清光绪三十一年,奏準开为商埠,迄未实行,现正设开埠,局敌办一切,其航路通行者,有汉口、长沙、益阳、岳阳、沙市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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