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沿革 幕府製度上可溯到夏、商的家臣,西周的命士,战国的养士。真正意义上的幕府製度,形成于秦汉,成熟于魏晋。
秦汉是封建官製体系草创时期,分工不细,机製不完备,各级长官难以单独完成朝廷赋予的职守。于是,三公郡守开府自闢椽属、令史以为辅佐差使,就成为一种製度而储存下来。这些属官,初为官内编製,但在实践中逐渐与正规职官有别。在地方上更为明显。西汉州刺史为朝廷派出巡察郡国的官员,不能像郡守那样设定开府。一个刺史统数郡国,照顾不过来,遂"皆有从事史假佐"(《后汉书·百官志》),人员大多由刺史自己招聘。东汉时,刺史正式成为州级行政长官,更有了"皆自闢除"僚属的权力,幕僚机构随之膨胀。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封建官製紊乱,政治动乱,幕僚职能空前活跃,使幕府製度发展成熟。参军、记室、军师、主簿等幕称的出现,标志着不同于正官系列的幕僚机製在分工、职能方面趋于细化完善。汉代,三司(大司空、大司马、大司徒)开府,到了魏晋,凡有将军或持节都督等诸军事头衔而开府仪同三司者,不计其数,幕僚侵代和超越正官的现象也逐步达到顶峰,甚至幕府成为取代中央的霸府,并转换成新王朝的行政中枢。
隋、唐统治者一度废禁自闢幕僚製度,但此后仍延续下来,并日趋完善。唐代节度使幕府编製是法定的,但朝廷又承认无编製限额的惯例。这时,闢用方式更加多样,拓宽了自聘幕僚的途径,强化了幕主与幕僚之间的主客关系。
宋代中央对幕府製度限製较严,聘用由自闢改为中央任命,大量幕职编入正官。凡签书判官厅公事、节度观察防御团练推官、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等幕职官由中央任命。这意味着直接向中央政权负责,又有监督主官的职能,是幕府製度发展的一个转折。金、元、明三代为加强中央集权製,基本上採取了宋代的做法。
清代的职官製度更加完备,职官的分工细化,由国家委派幕职的製度已无存在意义,于是,幕僚又变为私聘。而且,被聘入幕者不必拘于出身德行;入聘后的地位,既非正官属吏,又无固定的任期和按品级规定的薪俸。他们只是各级幕主处理政务公事的智囊和代办。一般称师爷或老夫子。其主要职掌是刑名和钱粮两项。清代幕僚的地位,已不能像古之长史参军那样与正官相提并论了。
原因及特点
幕府製度与中国封建社会相始终,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封建中央集权製度的权力过于集中,以及以人治为特征的统治方式,是造成幕府製度发展的主要原因;封建等级製度的存在,使大量出身低微的士人把入幕当作唯一的进身之路,则是幕府製度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主要特点
幕府製度的主要特点是:①幕府是各级封建统治者最重要的佐理之一。幕府的僚属多为主官自闢,或有奏请,或私聘。幕僚多无固定职掌、不入品秩、不见编製,与一般佐官属吏有别。但是,幕僚多为幕主的亲信,他们是依附于封建统治阶级的一个地位特殊的阶层。②幕僚在封建统治中有特殊作用,幕府机製常有削弱或取代正规官製的重要特征。每次政权更替,新君主往往把自己的幕僚班子转化为新王朝行政中枢,然后再培养新的幕僚班子削弱或取代新官製。封建职官製度出现的内外有别、名实不符、职权分离等怪现象,皆与幕府製度有关。③幕府多为地方军政大员所置。幕府製度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地方势力对中央的抗衡。幕府製度的兴废,经常是中央和地方势力消长的晴雨表。④幕府製度是对封建官製的重要补充。封建官製中决策、行政、监察分立又互相牵製的体系,并不能完全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沖突,维持势力均衡。幕府的特殊机製发挥了特殊功能,达到维护特殊利益之目的。幕府製度是封建专製主义中央集权製度的产物。
製度
日本封建时代的一种军事集权政治製度。在这一製度下,统治大权归封建武士首领"将军",天皇形同虚设。因将军居处称为"幕府",所以称"幕府製度"。从1192年开始,历经镰仓幕府、室町幕府、江户幕府,至1868年明治维新前结束。
1868年1月3日,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王政复古"诏书,宣布取消幕府製度,恢复天皇统治权力,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实行重大改革,促进日本现代化和西方化。1871年废藩置县,摧毁了所有的封建政权。同年成立新的常备军。1873年实行全国义务兵製和改革农业税。此外还统一了货币。改革巩固了政府的财政基础,加速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促进了日本城乡资本主义的发展。明治维新是日本从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着名政治改革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