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县劳动局

平安县劳动局

平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平江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工作机构。下设就业局、企业社保站、机关事业社保办、医保中心和工伤中心5个二级机构和27个乡镇劳动保障站。

    • 中文名:平安县劳动局
    • 主要职责:提升劳动保障服务水平
    • 职工:120人
    • 实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根据平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档案精神,平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工资社保、就业培训、劳动争议仲裁与政策法规、基金监督与财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政工人事等8个股室;单列监察大队;政府企业解困办和再就业办设在我局办公;按章程设定机关党组、纪检组(监察室)。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2002年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归口管理,2004年工伤、生育两大保险正式启动,形成了职能归口,队伍壮大的格局。目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20人,其中在职110人,退休10人,党员68人,副科级以上24人。设定8名正、副局长,10名党组成员,其中正、副书记3名,党组下设6个支部。

近年来,在省、市劳动部门的有效指导、大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平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与民本岳阳执政和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干部职工能力建设为主线,务实创新,全方位提升劳动保障服务水平,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面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和谐发展,劳动保障事业呈现了创新发展的好局面。

——着眼民富、走活培训就业两步棋。

2007年对 7166人次进行了职业培训,其中免费培训失业职工430人次,新培训城镇劳动力1524人,完成任务101.6%;培训农村劳动力5212人,完成任务104%;培训后实现再就业6204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6.5%;组织职业技能鉴定800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730本。

2007年共转移输出劳动力13047人,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的111%,职业指导6116人,求职登记6153人,成功介绍就业5392人。2007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786人,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的126%,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382人,为市政府目标任务的121%。新办《再就业优惠证》910个,年审7556人,12个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资格,有545名持《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90万,享受社保补贴40万元。

2007年共安了置151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同时,我们还对去年安置的151户共215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全县公益性岗位的就业状况进行了一次回访调查,对32户因特殊情况下岗的进行了重新安置。

——关注民生,闯开徵缴扩面两条路。

2007年各项社会保险扩面新增28996人,征缴基金总计1.52亿元,发放养老金1.34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扩面3026人,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的101%;征缴养老金4126万元,完成任务的118.6%;机关事业征缴养老金7300万元,完成任务6957万元(调资增征343万元)的105%;失业保险扩面2262人,完成任务的102%,征缴失业金521万元,完成任务的16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完成参保人数50094人,其中新增扩面人数为17662人,完成任务的113%,征缴基本医保金2021万元,完成任务的11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5899人,其中新增扩面2344人,完成任务112%,征缴生育基金60万元,完成任务的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4027人,征缴医疗保险金978万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702人,完成任务的106%;征缴工伤基金204万元,完成任务的204%。

——维护民权,舞活监察仲裁两把剑。

2007年共审查186家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送检材料。收集了企业用工信息,建立诚信基础数据。认真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组织了为期1个月的整治活动。共检查了91个机砖厂,39个矿点,涉及用工人数5523人,其中外地民工2715人,女工313人。检查结束之后,对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为30多个砖厂近1000名农民工补签了劳动契约。对5家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给予严厉行政处罚,使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2007年总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90多万元,涉及用人单位80家。

2007年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为劳动者提供便利,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20起。2007年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起,立案24起,已裁决19起,调解结案4起。共接民众来信20件,接待来访876起,来信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受理并回复,来访均按政策当场口头解答。

——顺应民心、把住监督管理两道关。

一抓社保基金监督重製度,严格基金监督举报制度,开展现场监督、严格报表报告制度,开展非现场监督、是严格完善稽核制度,开展反欺诈活动、严格内控制度,开展内部监督约束;

二抓能力建设重素质;

三抓政策宣传重影响。

平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劳动法》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全县实际,拟订相应政策和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具体实施方案;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工作规範,指导和监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机构工作,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谘询机构。

(三)拟订全县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订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负责对劳动服务企业、再就业基地和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负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就业工作;按分工对本县公民国(境)外就业和国(境)外人员来平就业进行管理;负责全县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管理。

(四)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準和相关行业标準,组织拟订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等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特种职业(工种)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拟订并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指导全县各类就业训练中心、再就业培训基地、社会力量举办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制订企业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督导评估。

(五)按照全县劳动关係调整的基本规则,组织劳动契约、集体契约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契约鉴证、集体契约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工作;做好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管理工作,审核、发布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準;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用人单位劳动保护监督等;负责归口管理的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选国家、省、市和县级企业劳动模範。

(六)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低收入分配政策和全县各类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準予以监督实施;审核企业工资基金和县属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监督各类企业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企业福利政策。

(七)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及标準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征缴、支付、运营和管理作;管理全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分工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八)组织建立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和内部审计,并认证内部审计人员资格;制订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审定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并实施监督。

(九)制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审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路的管理,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

(十一)组织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套用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方性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準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跨地区业务技术合作项目和人才交流。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属区域

平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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