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定义
中文名称:建设用地
英文名称:land of construction
定义: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套用学科:资源科技(一级学科);土地资源学(二级学科)
名词解释
建设用地land for construction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 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佔用程式
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範围内佔用土地的一般程式为: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画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準权的人民政府。②有批準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準权的人民政府批準。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準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製度包括建设用地的管理、定额、审批、和许可等几方面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技术的综合手段,来配置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用地单元的用地关系,保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需要,严格控製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转变而採取的各项管理措施,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建设用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①研究编製各类建设用地的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画指标,并监督实施;②依法办理土地的征用、划拨,城镇国有土地的出让工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监督管理;③清查处理违法用地和违章用地;④製定、完善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製度;⑤组织製定国家建设项目和乡镇用地定额指标的编製和实施。建设用地的审批许可权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来执行。
用地分类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旅游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中国的建设用地供应,分为存量和增量两部分。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供应,即所谓“一级市场”;存量部分即通过现有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的供应,即所谓“二级市场”。
存量土地实际被现有土地使用者控製。
分布产品
遥感卫星
遥感卫星信息源资料简介
基于Landsat TM数位影像,採用全数位化人机互动遥感快速提取方法,建立耕地利用资料集,同时参考坡度资料,做成多种尺度分坡度耕地栅格资料。此资料配合野外实地验证保障其精度,资料质量良好,资料格式为ARC/INFO grid及Coverage,其中包括二级类,分为水田、旱地等土地利用/覆盖类型。配合野外实地验证保障其精度,资料质量良好,资料格式为ARC/INFO grid及Coverage,其中包括二级类,分为水田、旱地等土地利用/覆盖类型。它是地理国情监测云平台推出的土地资源类系列资料产品之一。
用地特点
(1)建设用地是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的载体,不是直接利用土壤,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2)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3)土地利用价值高。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4)区域选择性强,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
相关手续
这裏以山东省上傈县为例,展示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和注意事项。[2]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山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
适应範围
国家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临时用地。
具备条件
1.符合上傈县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画。
2.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
3.资料齐全,手续齐备。
四、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档案
(一)报省审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
1.县、市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档案;
2.建设用地申请表;
3.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5.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档案或其它立项批準档案;
7.初步设计批準档案或其它立项批準档案;
8.有关部门意见(涉及地质、环保、规划、水利、林业、消防、公路等);
9.以有偿方式供地的,提供:(1)出让契约;(2)土地评估报告;
10.建设用地规划批準档案;
11.企业营业执照和外贸部门颁布的《批準证书》;
12.若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处置情况说明;
13.征用土地协定书或征地公告;
14.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15.1:10000分幅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16.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17.补充耕地协定书和补充耕地位置图或开垦耕地验收报告。
18.征地地形图
(二)农村村民宅基地报批审查程式
村民建房报告
↓
村民小组讨论通过
↓
村委会审查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
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县级人民政府批準意见
↓
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农地转用并备案
收费标準
(一)报省审批建设用地项目收费标準: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元/平方米
2.防洪保全基金:1000元/亩
3.征地管理费:征地总费用的4%
4.出让金业务费:基準地价×用地面积×1%
5.耕地开垦费:年产值(1500元)(三年年平均产值)×9倍=13500元/亩
(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第二封公开信精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傈府字[2002]72号档案精神,上傈县农民自用房佔用耕地建房收费标準如下:
1.耕地开垦费:水田25元/平方米,旱地9元/平方米
2.耕地佔用税:2.75元/平方米
(3)土地证工本费:10元
办事程式
资料收齐受理→经办人员实地踏勘→用地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局务会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办人员核发证件
办事时限
7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批準书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A类:划拨用地(增量)
1.建设用地批準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仅限于单独项目选址)、《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档案、经批準的投资计画档案;属于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核準档案;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準档案(仅限于单独项目选址);
5.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以及位置示意图;
6.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影印件和安置补偿协定;
7.外环线以内项目需附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範围)及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标注位置);
8.新增费和耕地佔用税缴纳凭证;
9.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0.规划设计成果或经规划部门批準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B类:出让用地(增量)
1.出让契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留影印件;
3.提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凭证、耕地佔用税或减免税凭证;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C类:出让用地(存量)
1.出让契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留影印件;
办理程式
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36、037号视窗报送相关材料;
第二步:国土房管局驻中心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三步:国土房管局驻中心036、037号视窗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