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暐

张暐

金朝官吏

张暐,博学该通。登正隆五年进士。调陈留主簿、淄州酒税副使,课增羡,迁昌乐令。改永清令,补尚书省令史,除太常博士,兼国子助教。

  • 出生地
    莒州日照县
  • 字    号
    明仲
  • 性    别
  • 本    名
    张暐
  • 民族族群
    汉人
  • 去世时间
    不详

人物简介

丁父忧,服除,调山东东路转运副使,入为太常丞,兼左赞善大夫。章宗封原王,兼原王府文学。章宗册为皇太孙,复为左赞善,转左谕德,兼太常丞,充宋国报谕使。至盱眙,宋人请赴宴,暐曰:大行在殡,未可。及受赐,不舞蹈,宋人服其知礼。使还,迁太常少卿,兼修起居注。改礼部郎中,修起居注如故。迁右谏议大夫,兼礼部侍郎。

人物生平

明昌二年,太傅徒单克宁薨,章宗欲亲为烧饭,是时,孝懿皇后梓宫在殡,暐奏:仰惟圣慈,追念勛臣,恩礼隆厚,孰不感劝。太祖时享,尚且权停,若为大臣烧饭,礼有未安。今已降恩旨,圣意至厚,人皆知之,乞俯从典礼,则两全矣。章宗从之。上封事者言提刑司可罢,暐上疏曰:陛下即位,因民所利,更法立製,无虑数十百条。提刑之设,政之大者,若为浮议所摇,则内外无所取信。唐开元中,或请选择守令,停採访使,姚崇奏'十道採访犹未尽得人,天下三百余州,县多数倍,安得守令皆称其职?'然则提刑之任,诚不可罢,择其人而用之,生民之大利,国家之长策也。因举汉刺史六条以奏。上曰:卿言与朕意合。

拜礼部尚书。孙即康鞫治镐王永中事,还奏,有诏复讯,群臣举暐及兵部侍郎乌论庆裔。上使参知政事马琪谕暐曰:百官举阅实镐王事,要勿屈抑其人,亦不可亏损国法。上因谓宰臣曰:镐王视永蹈为轻。马琪曰:人臣无将。由是永中之狱决矣。霍王从彝母早死,温妃石抹氏养之,明昌六年温妃薨,上问从彝丧服。暐奏:慈母服齐衰三年,桐杖布冠,礼也。从彝近亲,至尊压降与臣下不同,乞于未葬以前服白布衣绢巾,既葬止用素服终製,朝会从吉。上从其奏。

承安元年八月壬子,上召暐至内殿,问曰:南郊大祀,今用度不给,俟他年可乎?暐曰:陛下即位于今八年,大礼未举,宜亟行之。上曰:北方未宁,致斋之际,有不测奏报何如?对曰:岂可逆度而妨大礼。今河平岁丰,正其时也。上复问曰:僧道三年一试,八十而取一,不亦少乎?对曰:此辈浮食,无益有损,不宜滋益也。上曰: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皆贤君,其寿不永,虽曰偶然,似亦有因也。对曰:三君矫枉太过。今不毁除、不崇奉,是为得中矣。是岁,郊见上帝焉。

顷之,翰林修撰路铎论胥持国不可再用,因及董师中趋走持国及丞相襄之门,上曰:张暐父子必不如是也。三年,为御史大夫,恳辞,不许。明年,坐奏事不实,夺一官,解职。起为安武军节度使。致仕,例给半俸,久之,暐不复请,遂止。

暐自妻卒后不复娶,亦无姬侍,斋居与子行简讲论古今,诸孙课诵其侧,至夜分乃罢,以为常。历太常,礼部二十余年,最明古今礼学,家法为士族仪表。子行简、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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