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简介
房奴房奴,就是指家庭月负债还款额超过家庭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此类家庭因为负债率较高,已经影响了家庭生活的正常品质。按照国际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贷按揭的一条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并可能影响生活质量。以国内目前的经济发展水準,居民住房消费支出超过家庭收入比重的30%就存在着过度负担。有关调查显示,目前约31%的购房者月供佔到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住房消费警戒线。
社会背景
全球十四个城市的房奴摘帽时间表2006年4月的新鲜流行辞彙。最初开始使用于何时已不可考,估计在2003年以后。在房价不断攀升的2005年到2006年第一季度,市场上已经无法找到中低价格的房地产,导致很多购房者背上了沉重的还贷负担;同时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2006年先后宣布的加息进一步加重了人们对房贷负担进一步提升的担忧。高房价和对高利率的双重担忧导致人们担心会象奴隶一样为银行工作,所以“房奴”这个词应运而生,成为房地产泡沫的象征。同样的词还有“负翁”。一项政策的出台,不管其有着怎样的良好初衷,我以为都必须具备必要的程式正义,否则便难免造成伤及民生的恶劣后果,自以为是的善意政策永远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不準群租?公权,请不要逼着公民做“房奴”!
房价飞涨
房奴很多国家将整套房屋总价与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作为度量住宅市场的重要指标。但是目前我国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大多已超过了6倍,其中北京、南京、青岛等城市的比率超过了10倍,房价显然偏高。房价上涨导致生活满意度下降的群体不仅是低收入者,而且也波及到了中等收入人群。 国际通行看法认为,如果月供超过个人月收入的1/3,将出现较大还贷风险,并影响生活质量。而据焦点房地产网的一项最新调查,中国32.18%的人月供佔到了收入的5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奴”。他们在享受有房一族的心理安慰的同时,也承受着“一天不工作,就会被世界抛弃”的精神重压,生活质量大为下降。很多按揭买房的人自称为“蜗牛”一族,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旅游,害怕银行涨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他们常常戏称自己正在坚定地叩响“忧郁症”的大门,甚至一只脚已经迈了进去。
本来房租价格上涨,物价指数持续走高,已经让很多人“气喘吁吁”了,而在工资收入没有相应成长的现实背景下,出台如此新规,对群租进行严格管製,无疑会让公民的生活陷入“雪上加霜”的灾难性困境,特别是对外来人员与城市困难群体而言,这不是要逼着更多人去做痛苦的“房奴”吗?因为,市场经济下的现代公民都是理性的经济人,房租这麽贵,加之不能合租,负担加重,也就只能别无选择地做“房奴”,尽管并非情愿,但又能怎麽办呢,好歹也算是“有房一族”了,只是没人知道其中有多麽的辛酸与苦痛。按照公正的权力法则,公权应尊重“非决策者”的优先选择权,公权应对私权保持足够的距离边界。即市场能做的,政府不做,社会能做的,政府不做,市场与社会做不到的,政府来做,且政府不能进行过多的具体操作和微观管理。显然,房屋出租,该怎麽出租,这是市场能够做好的,政府该做的只是合理进行引导,不应该进行过多的具体操作和微观管理,否则,只会扼杀市场的灵魂。
银行贷款
在贷款买房的人当中,54.1%的人月供佔其收入的20%~50%,甚至有31.8%的人,月供佔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依据银监会前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中“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製在50%以下(含50%)”的相关条款,这31.8%的贷款购房者已经超过“警戒线”,成为不堪重负的“房奴”;如果按照国际标準,中国“房奴”的队伍恐怕更大。延伸阅读:购房不能承受之重:31.8%房贷一族已变成房奴 房价居高不下、一路攀升,早已超出一般人的收入水準,买房只能依靠银行贷款。被房子“套牢”实在不是明智的选择,过度负债的日子谁都难熬。不过形成如此庞大的“房奴”队伍,却不能完全归咎于贷款者不量入为出,放贷的银行恐怕也有责任。银行放贷过于宽松,购房者负债过于容易,这是“房奴”队伍急速壮大的重要原因之一。透过“房奴”背负的生活压力和日渐积累的金融风险,我们似乎看到了某些商业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谋”。开发商和一些商业银行各得其乐:前者收获巨额利润,后者获得骄人业绩———至于银行资产是否存在风险、国家金融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并没有得到那些放贷者的重视。
房奴每当房价飞快上涨的时候,我们都能找到“银行托市”的证据。一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贷款审查不严,是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房价猛涨和房贷总量激增在成就开发商和一些商业银行的同时,不仅让贷款购房者承担了高负债之苦,还可能产生影响金融稳定和安全的外部效应。“房奴”队伍的膨胀是金融风险的预警信号,应当引起政府巨观调控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视。如果不能促使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严格贷款审批、提高贷款门槛,房价不可能下降、“房奴”不可能减少,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风险和隐患也就越来越严重。
剖析原因
一篇《逾三成房贷族月供超收入50%成房奴》让每一个关心房地产的人和每一个想买房的人都感到不寒而傈,若是这个调查的结果真的能够反映按揭购房一族的真实状况,真的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的悲哀。 第一责任人:自己。谁让你在购房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财务状况,非要超出自己的能力来买房。而且一定是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收入证明。沦为“房奴”的第一责任人非已莫属;
房奴第二责任人:银行。银行为了能够获得利益,不顾自身风险(因为钱并不是自己的),也不顾申请贷款者的利益,不认真履行相关规定,将很多人直接推上了一条“不归路”。还有就是明知很多人的收入证明是有问题的,但仍仅以此作为主要的贷款依据,而不採取一些防範措施;
第三责任人:开发商。通过信息的不对称和房地产行销技巧,给购房者造成很多假象,而且也很不负责的帮助或者教唆购房者作假;
第四责任人:政府。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够在整个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具有先见之明、亦或能够及时作到亡羊补牢,我想很多人的人生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房奴第五责任人:单位。沦为房奴的人绝大多数都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收入证明,而单位提供证明的人根本谈不上对自己员工负责任。今后银行应该出台一条针对提供虚假收入证明者的惩罚措施; 第六责任人:税务部门。如果中国建立完善的个人收入及税收製度,依据每个人的纳税证明作为贷款依据,我想事情会好的多,这一点上,税务部门也是很多人沦为“房奴”的责任者之一;
第七责任人:学者。如果我们信任的学者们能够真正认真、踏实的作学问,并且不受利益诱惑,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用正确的购房观和消费观引导大众,当可挽救部分的”房奴“;
第八责任人:媒体。在媒体上推波助澜的事太多了,大量的房地产广告和不实报道,使购房者在信息时代遭遇太多的信息垃圾,以至于判断失误。
破产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建说,因受房地产商和一些“学者”别有用心鼓吹,同时也因房地产市场缺乏小户型,使一些购房者不小心买了大房,成了消费不起的“房奴”,他建议应对这些“房奴”实行破产保护,同时由国家给予救助。这些人有别于投机者,他们主要是被地方政府和某些媒介误导和诱惑所致,因此各级地方政府有责任对他们实施破产保护和救助。
房奴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对还贷已达90%以上者,地方政府应给予破产保护,延长和延后还贷时间和期限;对还贷低于90%者,可由地方政府成立中介公司,收购其贷款房屋归还银行贷款,将大户型置换为小户型,其差价既可支付一定中介费用,又可为“房奴”提供消费资金,这对啓动内需很有作用;而对只付首付后未还月供,实属贫困者,政府应收购其房,归还首付,并进行社会救助,政府提供租房补贴,来化解不安定因素。 继续将房贷首付比例由目前30%提高到50%,对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原则上不实行按揭。停止实施商品房预售製度。他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不再是弱小的需国家全力扶持的幼稚产业,反而是资本巨人。商品预售製度到了宣告结束的时候。住建部应製定一个时间表,比如2至3年,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到最后取消预售。提倡节约住房。中国人多地少,不少重要资源严重缺乏,住房消费上应大力提倡节约理念。他建议,小户型应从90平方米规定下降到70平方米。
新房奴标準
北京新“房奴”平均月供7281元,两年上涨160%。链家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5月17日,北京5月以来首套房平均月供达到了7281元,相比于2009年1月的2803元提高了约160%。而当前加息通道开啓,未来成本仍有上涨的可能。
作为毕业后留京的新北京人,于先生夫妇靠自己打拼,工作10年终于决意加入买房大军,“我们都是工薪族,积蓄有限,还要养孩子,最多能承受50万元首付,8000多元月供。可现在房子很少有150万元以下的,如果首付再加10万,我们只能接着租房,明后年再说了。”于先生的儿子明年上国小,今年房子“搞不定”给今后的动蕩生活埋下伏笔。
字典收录
2011年8月,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第11版推出,在新增的诸多热词中,“房奴”一词夺人眼球。此次新增的释义中,“奴”字增加了“为了支付贷款等而不得不拼命工作的人”之意。“房奴”,也就成为了“为了支付房贷等而不得不拼命工作的人”。
房奴在这个解释中,有两个词语格外引人注目,这就是“不得不”和“拼命”。这两次词加在一起,显示出人们在房贷的压力下,已经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些年来,房地产市场的过火,房价的陡然上涨,俨然房价已经是撬动“幸福指数”的杠桿,幸福已经与房子“捆绑”起来,人们争取幸福,但只要一谈“房”就色变。
新版《新华字典》新增“房奴”,无疑对于社会各方来说,是一个警示。当“房奴”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现象的时候,其不仅将与住房市场的走势有关,也将对整个社会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首批房奴
21世纪初我国迎来第一批住房贷款热潮,到2012年底和2013年初,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首批房贷族也将迎房奴来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还清住房贷款之余,别忘记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首批房贷者来说,到2012的还款压力已经很小。比如辽宁鞍山,2002年商品房价格大多在2000元以下。福利分房的全面叫停和各家银行大力推广房贷业务,促使了当时贷款购买商品房出现了一波高潮。当时房屋总价也多在10万~30万元,市民贷款额度大多都在20万元以下,每个月还款也就在1000元左右。山东、安徽的情况也都差不多,首批房贷一个月大家都是还1000块钱左右。经过10年时间,百姓收入提高的同时,房价也出现了大规模上涨的行情。当年的房产往往已经增值了几倍甚至更多。不只是10年期的人到2012年基本上将全部还完贷款,也有一部分当年办理15~20年期限贷款的市民,也早就具备了还付能力,因为1000块钱对于2012的人来说已经很少了,所以很多人纷纷提出提前还贷,应该说,这10年间,首批房贷基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抵押登记,而带抵押登记标志的房产证,限製了房产的交易和再抵押,而在还完贷款之后,房产持有人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复原抵押登记的程式,等到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之后,再到房管局复原抵押登记,这个时候房主才对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也有一部分购房者在办理贷款时曾经办理过担保手续,这样的客户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去办理复原担保手续,然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
房奴对比
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到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有媒体说“首代房奴”即将“翻身得解放”[2]。实际上所谓的“首代房奴”应该被称为“第一代贷款购房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早已经提前还完款,也享受到了资产爆炸式成长带来的财富,他们只能被称为“最幸福的房奴”,以70后为主。真正的“房奴”多数集中在80后,90后则是最为“潇洒”的一代房奴。从这三代“房奴”的买房故事,不仅能一窥房子带给中国社会三代人的巨大影响,更能看到一路前行的中国房地产业发展中的一轮轮博弈。
房奴根据了解,从上世纪末,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办理。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才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到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
现今房奴
与城裏人不同的是,农村的“房奴”既不会贷款也无法按揭,而是将四季的劳作,都牢牢地绑定在房子上。外出打工挣钱,然后回农村盖房子,这成为许许多多的农村“房奴”一生的生活轨迹和奋斗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