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91年,(淳化二年)设定各路提点刑狱公事。提点刑狱简称“提刑”或“宪”,掌管所辖地区司法,刑狱,审问囚徒,複查有关文牍,凡拖延不决与盗窃逃窜而不能查获的,都上报皇帝,举劾有关人员,并负有监察地方官吏的职责,其官署提点刑狱司称为“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