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竞赛题目:
自选。
参赛资格:
个人,以全国高中及高职在校学生为限。
限指导老师一名,且指导老师需为现任高中、职老师。
评审标準:
以高中、职程度为基础完成具有创意之作品。
评选办法
初赛
以创意说明书作为评审依据,采书面资料进行评审,由评审决定入围作品。
决赛
成果报告书及现场最多30页Powerpoint简报(15分钟),评审口试15分钟,由全体评审委员决定名次。
如有作品需将作品带至现场,若作品无法带至决赛展示说明,需保留所有纪录,评审得视实际需要至研究室评选。
奖励方式
参赛证明书
凡于时间内缴交创意说明书之参赛同学,颁发参赛证明。
初赛选出
决赛入围(不超过20名)及佳作(不超过80名)。
佳作学生及指导老师各可获得奖学金新台币5,000元及证书。
入围学生及指导老师各可获得研究补助金新台币20,000元。
决赛选出
旺宏奖,优于金牌之作品(可从缺),可获得奖座、证书及大学或技术学院四年奖学金,每年新台币120,000元。
金牌奖(至少2名),可获得奖座、证书及大学或技术学院四年奖学金,每年新台币100,000元。
银牌奖,可获得奖座、证书及大学或技术学院四年奖学金,每年新台币50,000元。
优等奖,可获得奖座、证书及大学或技术学院四年奖学金,每年新台币25,000元。
指导老师可获得证书及奖座乙份。
入围决赛后而未获得任何奖项之作品,可获得奖学金新台币5,000元,及佳作证书乙份。
学校奖
奖状:颁发奖状给积分前三名学校。
奖金:由主办单位依当届获奖积分颁发(旺宏奖12分、金牌8分、银牌6分、优等4分、佳作2分),每1分可得到奖金NT1,000元。
校长奖
奖座:颁发艺术家设计奖座给积分前三名校长(旺宏奖12分、金牌8分、银牌6分、优等4分、佳作2分)
指导老师特殊贡献奖
评比标準:以所得奖项累计积分(旺宏奖12分、金牌8分、银牌6分、优等4分、佳作2分),积分达24分,即可获颁指导老师特殊贡献奖,兑换后剩余积分可持续累计,于每届颁奖典礼时颁发。
奖励办法:奖金:奖金三万元及颁赠奖状乙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