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闻必录

有闻必录

有闻必录是19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新闻界流行的一句口头禅。最早出自1883年6月10日上海《申报》的一则黑旗军获胜的新闻。文中写道:“此信不知自何而来,官场中亦多有传述。是真是伪,万里关河无从探悉,亦以符有闻必录之例云尔。”作为一种新闻思想,在70年代的《申报》上已有所表述。它当时的主要含义是:只要是听到有人讲过的事实,报纸就可以报导,至于真伪如何,报馆不负责任。从此,这句口头禅作为报馆回敬外界各种指责的护身符、挡箭牌而流行起来。这句话的另一种次要含义是:报馆所听到的重要新闻都应照样登载,不要以利害关係和其他主观因素决定取捨。这种含义在当时使用极少,一直不占主要地位。有闻必录的说法与中国古代的御史制传统有关,是中西方传播观念融合的一种畸形产物。

    • 中文名:有闻必录
    • 出处:清·张春帆《宦海》
    • 拼音:yǒu wén bì lù
    • 解释:闻:听到的;录:记录

成语解释

【成语】: 有闻必录

。听到什么,不管对不对,全都记录下来。

成语典故

【出处】: 清·张春帆《宦海》第十一回:“不过照着有闻必录的例儿,姑且的留资谈助。”

【举例造句】: 小说的功效原来在借部分以暗示全体,既不是新闻纸的有闻必录,也不同于历史的不能放过巨奸大憝。 ★茅盾《从牯岭到东京》

例句

小吴做会议记录员非常认真负责;可以说到了~的地步

从新闻传播学的角度来讲,有闻必录是19世纪中国思想传播界很时兴的说法。在这一报导宗旨下,新闻媒体对各方面的报导全样照登,其中包括民间的小道讯息,以示对各种讯息来源不持偏颇的立场,对其真伪也不负责。这一宗旨反映了当时新闻崇尚消极客观的不严肃态度。19世界和20世界之交的中国,“有闻必录”有时成为记者应付当权者指责的藉口。

词语辨析

【拼音代码】: ywbl

【近义词】:有案可稽

【反义词】:听而不闻、充耳不闻

【灯谜】: 新闻记者

【用法】: 作谓语、定语;指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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